中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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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生 (略) 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已由中宁县发 (略) 以宁夏回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6-*-17-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投资补助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中宁县生 (略) 理厂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曝气系统、更换潜污泵、格栅除污机、流量计、各型号搅拌器、各型号鼓风机及其他配套设备安装等。

2.2 建设地点: (略) 中宁县。

2.3 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对污水厂更新改造曝气系统、更换潜污泵、格栅除污机、流量计、各型号搅拌器、各型号鼓风机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内容的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及调试、试运行、工程施工、设备安装、验收配合和交付,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保修期服务,对总承包范围内设计及施工的质量和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

监理招标范围:中宁县生 (略) 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工程施工、设备监造、设备安装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23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其中: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17日。

监理服务期:与项目全过程同步进行(含工程施工、设备监造、设备安装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中宁县生 (略) 理厂设备更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中宁县生 (略) 理厂设备更新项目监理。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类注册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牵头单位)。

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略)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略) ”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中宁 (略) (略) 南侧 地 址: (略) (略) 正源北街西侧,银川金凤万达广场5号楼2408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景文欣 联系人:高艳丽、黄岩

电 话:0955-* 电 话:*

2024年09月30日

中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生 (略) 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已由中宁县发 (略) 以宁夏回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6-*-17-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投资补助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中宁县生 (略) 理厂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曝气系统、更换潜污泵、格栅除污机、流量计、各型号搅拌器、各型号鼓风机及其他配套设备安装等。

2.2 建设地点: (略) 中宁县。

2.3 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对污水厂更新改造曝气系统、更换潜污泵、格栅除污机、流量计、各型号搅拌器、各型号鼓风机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内容的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及调试、试运行、工程施工、设备安装、验收配合和交付,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保修期服务,对总承包范围内设计及施工的质量和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

监理招标范围:中宁县生 (略) 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工程施工、设备监造、设备安装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23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其中:

设计周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17日。

监理服务期:与项目全过程同步进行(含工程施工、设备监造、设备安装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中宁县生 (略) 理厂设备更新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中宁县生 (略) 理厂设备更新项目监理。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工程总承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类注册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牵头单位)。

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3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略)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略) ”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中宁 (略) (略) 南侧 地 址: (略) (略) 正源北街西侧,银川金凤万达广场5号楼2408室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景文欣 联系人:高艳丽、黄岩

电 话:0955-* 电 话:*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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