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清河开明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JSZC-#-JZCG-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1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C2024-0004
项目名称: (略) 清河开明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3.#元
采购需求:
(略) 清河开明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在服务期满后,如采购单位对服务单位考核满意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 (略)
方式:在“ (略) (略) ”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 (略) (网址:http://**)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4-10-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100号河韵大厦3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清河开明中学
单位地址: (略) (略) 水渡口大道126号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清江浦分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00号河韵大厦4楼
联系人:孙超
联系电话: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超
电话:0517-#
项目概况 (略) 清河开明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JSZC-#-JZCG-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1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C2024-0004
项目名称: (略) 清河开明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3.#元
采购需求:
(略) 清河开明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在服务期满后,如采购单位对服务单位考核满意可续签,续签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 (略)
方式:在“ (略) (略) ”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 (略) (网址:http://**)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4-10-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100号河韵大厦3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清河开明中学
单位地址: (略) (略) 水渡口大道126号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略) 清江浦分中心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00号河韵大厦4楼
联系人:孙超
联系电话:0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超
电话: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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