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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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有效期: 2024-09-30 至 2024-10-12
撰写单位: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撰写人: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促#状腺激素检测试剂盒,数量#人份;苯#氨酸检测试剂盒,数量#人份;17a-羟孕酮检测试剂盒,数量#人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申请原因:1、本项目采购公告于2024年07月18日发布在“辽宁 (略) ”上,且报名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为“沈阳 (略) ”,于2024年08月08日在“辽宁 (略) ”上发布了废标公告。 2、再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为2024年09月03日,在“辽宁 (略) ”上发布公告,报名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为“沈阳 (略) ”,故再次废标,废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定,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相关说明: 参照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二)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号2#1F-165

三、公示期限

2024-09-30 至2024-10-12(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王治宇、贾昕、赵越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潘虹

联系地址: (略) 区青花大街西32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吉哲

联系地址: (略) (略) 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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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有效期: 2024-09-30 至 2024-10-12
撰写单位: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撰写人: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营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促#状腺激素检测试剂盒,数量#人份;苯#氨酸检测试剂盒,数量#人份;17a-羟孕酮检测试剂盒,数量#人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申请原因:1、本项目采购公告于2024年07月18日发布在“辽宁 (略) ”上,且报名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为“沈阳 (略) ”,于2024年08月08日在“辽宁 (略) ”上发布了废标公告。 2、再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为2024年09月03日,在“辽宁 (略) ”上发布公告,报名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为“沈阳 (略) ”,故再次废标,废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定,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相关说明: 参照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二)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6号2#1F-165

三、公示期限

2024-09-30 至2024-10-12(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王治宇、贾昕、赵越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潘虹

联系地址: (略) 区青花大街西32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吉哲

联系地址: (略) (略) 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略)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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