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团体健康体检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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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团体健康体检项目比选公告

天津滨海机场有限公司员工团体健康体检项目比选公告
2024-10-08

天津 (略)

员工团体健康体检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津 (略) 团体员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拟选取两家三级*等医疗机构实施体检,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控制价:

40岁及以上群体体检项目最高限价为1200元/人;

39岁及以下群体体检项目最高限价为1000元/人。

3.联系人:崔女士 022-* 麻先生 022-*

二、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三级*等医疗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级*等医疗资格证书。

2.参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为分支结构或门诊部的,须提供总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总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2)截至比选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参选人须提供2024年5月1日至比选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选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截至比选日成立不足3年的参选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选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选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比选日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拒绝参与本次比选。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医疗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报,提供《非联合体投报声明函》。

注:①参选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各1份。

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申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④未现场办理手续的参选人没有资格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获取方式:凡报名的参选人,请于规定时间持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三级*等医疗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或门诊部的还需提供总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前往天津 (略) 离退休服务中心(员工服务中心)获取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四、应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请勿递送。

2.递交地点: 天津 (略) 离退休服务中心(员工服务中心)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4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天津 (略) 机场大厦7-723室 。

六、本比选公告通过天津 (略) (略) 站发布。

天津 (略)

2024年10月08日


天津滨海机场有限公司员工团体健康体检项目比选公告
2024-10-08

天津 (略)

员工团体健康体检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津 (略) 团体员工健康体检服务采购,拟选取两家三级*等医疗机构实施体检,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控制价:

40岁及以上群体体检项目最高限价为1200元/人;

39岁及以下群体体检项目最高限价为1000元/人。

3.联系人:崔女士 022-* 麻先生 022-*

二、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三级*等医疗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级*等医疗资格证书。

2.参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为分支结构或门诊部的,须提供总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总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2)截至比选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参选人须提供2024年5月1日至比选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选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截至比选日成立不足3年的参选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选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选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比选日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人,拒绝参与本次比选。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医疗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报,提供《非联合体投报声明函》。

注:①参选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各1份。

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申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④未现场办理手续的参选人没有资格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获取方式:凡报名的参选人,请于规定时间持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三级*等医疗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参选人为分支机构或门诊部的还需提供总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前往天津 (略) 离退休服务中心(员工服务中心)获取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四、应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请勿递送。

2.递交地点: 天津 (略) 离退休服务中心(员工服务中心)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4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天津 (略) 机场大厦7-723室 。

六、本比选公告通过天津 (略) (略) 站发布。

天津 (略)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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