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分析仪水调校准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烟气分析仪水调校准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 (略) 烟气分析仪水调校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1项目名称:郑州 (略) 烟气分析仪水调校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服务地点: (略) 中牟县广惠街南168号郑州 (略)
2.3采购内容和范围:完成6台ABB MBGAS 3000型号CEMS烟气分析仪水调校准服务(含水调所需的所有仪器、标气及耗材)并出具校准报告,同时根据*方要求对6台烟气分析仪的高、低量程设定界面进行升级。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2.5服务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垃圾发电厂MBGAS 3000烟气分析仪的水调校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或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准确判定,该业绩将可能不被认定。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 (略) 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自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0 月1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2 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 (略) 中牟县广惠街南168号,郑州 (略) 301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略) 站http://**上发布。
采购人:郑州 (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371-*(转8080)
邮箱:*@*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
2024年10月 8日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 (略) 烟气分析仪水调校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 (略) ,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1项目名称:郑州 (略) 烟气分析仪水调校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服务地点: (略) 中牟县广惠街南168号郑州 (略)
2.3采购内容和范围:完成6台ABB MBGAS 3000型号CEMS烟气分析仪水调校准服务(含水调所需的所有仪器、标气及耗材)并出具校准报告,同时根据*方要求对6台烟气分析仪的高、低量程设定界面进行升级。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2.5服务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垃圾发电厂MBGAS 3000烟气分析仪的水调校准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或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准确判定,该业绩将可能不被认定。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 (略) 列为限制 (略) 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自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0 月1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2 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 (略) 中牟县广惠街南168号,郑州 (略) 301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 (略) (略) 站http://**上发布。
采购人:郑州 (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371-*(转8080)
邮箱:*@*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 (略) 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
2024年10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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