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十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十一批市哲社规划课题的通知
甬社科联〔2024〕27号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 (略) 社科联( (略) )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宁波“浙东哲学小村”三期活化与体验建构研究》课题为2024年 (略) 哲社规划课题(原为第十批发布,因工作需要调整为第十一批),现予公布。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一、资助经费
2024年 (略) 哲社规划课题资助#元。
二、最终成果要求
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要求按照《 (略)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号)执行,详见课题立项协议书的具体规定。
三、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按照《 (略)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号)进行管理。课题应在协议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并及时将结题材料呈报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 (略) 哲社科办办理结题手续。
请课题负 (略) (略) (网址:http://www. http://**/)下载、填写相关课题立项协议书。如协议书内容与课题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协议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需手书签名,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于2024年10月 (略) 社科联( (略) )审核、盖章,完成签约。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市社科联( (略) )各持1份协议书。签约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将协议书扫描并 (略) 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
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联 系 人:卢岚;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35号B座5楼(行政中心9号楼)530室(邮编:#)。
附件: 2024年 (略) 哲社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略) 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2024年 (略) 哲社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编 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 负责人 | 单位 | 成果形式 | 经费 |
G24-11-1 | 宁波“浙东哲学小村”三期活化与体验建构研究 | 严红彦 | (略) | 研究报告 | #元 |
甬社科联〔2024〕27号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 (略) 社科联( (略) )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宁波“浙东哲学小村”三期活化与体验建构研究》课题为2024年 (略) 哲社规划课题(原为第十批发布,因工作需要调整为第十一批),现予公布。
请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一、资助经费
2024年 (略) 哲社规划课题资助#元。
二、最终成果要求
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要求按照《 (略)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号)执行,详见课题立项协议书的具体规定。
三、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按照《 (略)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号)进行管理。课题应在协议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并及时将结题材料呈报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 (略) 哲社科办办理结题手续。
请课题负 (略) (略) (网址:http://www. http://**/)下载、填写相关课题立项协议书。如协议书内容与课题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协议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需手书签名,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于2024年10月 (略) 社科联( (略) )审核、盖章,完成签约。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市社科联( (略) )各持1份协议书。签约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将协议书扫描并 (略) 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
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联 系 人:卢岚;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35号B座5楼(行政中心9号楼)530室(邮编:#)。
附件: 2024年 (略) 哲社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略) 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2024年 (略) 哲社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编 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 负责人 | 单位 | 成果形式 | 经费 |
G24-11-1 | 宁波“浙东哲学小村”三期活化与体验建构研究 | 严红彦 | (略) | 研究报告 | #元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