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氧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用氧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略) 结核病防治所医用氧气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中山远信 (略) 江门分公司【 (略) (略) (略) 17 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JMZXCS*
项目名称: (略) 结核病防治所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700 元/瓶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
其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有医用氧和所招标的所有医用气体项目
2)响应人必须是医用氧生产厂家,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①如为医用氧生产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气态氧、液态氧);②如为医用氧充装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分装(气态氧)。
3)响应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证上标明的药品名称为“氧”,不限品种规格。
4)响应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显示的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招标的所有气体。
5)响应人应当具有《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批准范围必须包含氧的压缩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类别。
6)响应 (略)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包含招标所有气体品种。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
14:3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远信 (略) 江门分公司【 (略) (略) (略) 17 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
方式:现场报名且现金支付。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有医用氧和所招标的所有医用气体项目,复印件加盖公章;(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①如为医用氧生产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气态氧、液态氧);②如为医用氧充装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分装(气态氧)。
(3)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
(5)《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市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经办人如为响应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远信 (略) 江门分公司【 (略) (略) (略) 17 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远信 (略) 江门分公司【 (略) (略) (略) 17 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09:00-09: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结核病防治所
地 址: (略) (略) (略) 99 号
联系方式:075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山远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7 号
联系方式:0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廖小姐
电 话:0750-*
中山远信 (略)
发布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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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JMZXCS*
项目名称: (略) 结核病防治所医用氧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700 元/瓶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
其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有医用氧和所招标的所有医用气体项目
2)响应人必须是医用氧生产厂家,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①如为医用氧生产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气态氧、液态氧);②如为医用氧充装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分装(气态氧)。
3)响应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证上标明的药品名称为“氧”,不限品种规格。
4)响应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显示的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招标的所有气体。
5)响应人应当具有《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批准范围必须包含氧的压缩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类别。
6)响应 (略)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包含招标所有气体品种。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
14:3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远信 (略) 江门分公司【 (略) (略) (略) 17 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
方式:现场报名且现金支付。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有医用氧和所招标的所有医用气体项目,复印件加盖公章;(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①如为医用氧生产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气态氧、液态氧);②如为医用氧充装类企业的,其副本显示的生产范围必须包含医用氧分装(气态氧)。
(3)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
(5)《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市 (略) 颁发的《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经办人如为响应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3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远信 (略) 江门分公司【 (略) (略) (略) 17 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远信 (略) 江门分公司【 (略) (略) (略) 17 号(中国邮政银行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09:00-09: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结核病防治所
地 址: (略) (略) (略) 99 号
联系方式:075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山远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7 号
联系方式:0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廖小姐
电 话: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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