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潮白河沿岸文化旅游设施提升及郝各庄镇“千万工程”试点项目--十四户村主街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宝坻区潮白河沿岸文化旅游设施提升及郝各庄镇“千万工程”试点项目--十四户村主街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略) 郝各庄镇人民政府本级 (略) 潮白河沿岸文化旅游设施提升及郝各庄镇“千万工程”试点项目--十四户村主街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JHYZFCG-2024-02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郝各庄镇人民政府本级 项目概况 (略) 潮白河沿岸文化旅游设施提升及郝各庄镇“千万工程”试点项目--十四户村主街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为了保证获取磋商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现场( (略) (略) (略) (略) 内西南楼(天津聚 (略) ))获取纸质文件或者快递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YZFCG-2024-022 项目名称: (略) 潮白河沿岸文化旅游设施提升及郝各庄镇“千万工程”试点项目--十四户村主街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略)元 最高限价:104.(略)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其中绿化工程部分因天气原因,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执行。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执行。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参与投标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略)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 (略) (略) 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并且在有效期内; (2)具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企业开具任命书并明确工作年限,同时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4年9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开标前近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开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 (10)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到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了保证获取磋商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现场( (略) (略) (略) (略) 内西南楼(天津聚 (略) ))获取纸质文件或者快递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1)请将磋商文件费用现场以现金形式交纳或者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 (略) 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JHYZFCG-2024-022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天津聚 (略) 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户名:天津聚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天津宝坻支行 行号:(略) 账号:(略)462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略)。(2)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26.com。(3)邮件主题为:JHYZFCG-2024-022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且资料递交齐全日期为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略) 内西南楼3楼标室二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略) 内西南楼3楼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或地方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2、质保期:1年;其中,绿化养护期:2年; 3、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 (略) (略) 郝各庄镇人民政府和天津聚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略) 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郝各庄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略) 郝各庄镇 联系方式:王卫杰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聚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号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丹丹、齐春红 电 话:(略)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聚 (略) 2024年10月08日 |
(略) (略) 郝各庄镇人民政府本级 (略) 潮白河沿岸文化旅游设施提升及郝各庄镇“千万工程”试点项目--十四户村主街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JHYZFCG-2024-02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8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郝各庄镇人民政府本级 项目概况 (略) 潮白河沿岸文化旅游设施提升及郝各庄镇“千万工程”试点项目--十四户村主街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为了保证获取磋商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现场( (略) (略) (略) (略) 内西南楼(天津聚 (略) ))获取纸质文件或者快递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YZFCG-2024-022 项目名称: (略) 潮白河沿岸文化旅游设施提升及郝各庄镇“千万工程”试点项目--十四户村主街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略)元 最高限价:104.(略)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其中绿化工程部分因天气原因,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执行。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执行。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参与投标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略)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 (略) (略) 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并且在有效期内; (2)具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企业开具任命书并明确工作年限,同时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4年9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开标前近1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开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 (10)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到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了保证获取磋商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现场( (略) (略) (略) (略) 内西南楼(天津聚 (略) ))获取纸质文件或者快递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1)请将磋商文件费用现场以现金形式交纳或者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 (略) 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JHYZFCG-2024-022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天津聚 (略) 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户名:天津聚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天津宝坻支行 行号:(略) 账号:(略)462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略)。(2)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26.com。(3)邮件主题为:JHYZFCG-2024-022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且资料递交齐全日期为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略) 内西南楼3楼标室二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略) 内西南楼3楼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或地方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2、质保期:1年;其中,绿化养护期:2年; 3、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 (略) (略) 郝各庄镇人民政府和天津聚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略) 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郝各庄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略) 郝各庄镇 联系方式:王卫杰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聚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2号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丹丹、齐春红 电 话:(略)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聚 (略) 2024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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