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暗室科研楼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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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暗室科研楼新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微波暗室科研楼新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4-(略)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特征:微波暗室科研楼新建工程,实施面积详见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

3.2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3.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完成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本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及工程检测、交钥匙等相关工作。室外附属工程未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3.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28.(略)元(含税)。

3.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在21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任务(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3.5招标范围:主要涵盖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招标文件范围内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3.6其他

3.6.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供应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3.6.2 质量要求:严 (略) 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军队、学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3.6.3 保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军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后营字〔2005〕第3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4.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略)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4.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11 (略) (略) 和 (略) 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 (略) 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本项目特定资质:

4.1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其中: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或以上资质。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 (略) 〔2020〕94号)换发新证的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能清晰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

4.14实施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押证上岗。若拟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

(3)施工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4)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6)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 (略) [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5款,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7)投标人拟配备的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报价供应商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报价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报价供应商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 (略) 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须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在县级及以上 (略) 站上无在建项目查询记录”),并对真实性负责)。

(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相应人员的资质且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为(略)万元/人˙次,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为(略)仟元/人˙次, (略) 罚额度上限为本工程签约价1%。

(9)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24 年 10月 14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登记。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10月14 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2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末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审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fmbidding.com,报名联系人:郁莹徽;联系电话:(略)。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6)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周炜平、郁莹徽

办公电话:(略)、(略)

邮 箱:*@*fmbidding.com、*@*fmbidding.com

地 址: (略) 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写字楼4楼 (略)

十、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学校采购和资 (略) :0731-(略)/545

学校采购中心:0731-(略)/(略)

学校传真:0731-(略)

学校邮箱:*@*ttp://**


,湖南, (略) ,长沙,0731-

一、项目名称

微波暗室科研楼新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4-(略)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特征:微波暗室科研楼新建工程,实施面积详见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

3.2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指定地点。

3.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完成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本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及工程检测、交钥匙等相关工作。室外附属工程未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3.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28.(略)元(含税)。

3.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在21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任务(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3.5招标范围:主要涵盖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招标文件范围内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3.6其他

3.6.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供应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3.6.2 质量要求:严 (略) 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军队、学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3.6.3 保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军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后营字〔2005〕第3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4.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略)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4.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11 (略) (略) 和 (略) 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 (略) 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本项目特定资质:

4.1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其中: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或以上资质。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 (略) 〔2020〕94号)换发新证的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能清晰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

4.14实施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押证上岗。若拟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

(3)施工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4)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6)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 (略) [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5款,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7)投标人拟配备的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报价供应商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报价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报价供应商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 (略) 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须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在县级及以上 (略) 站上无在建项目查询记录”),并对真实性负责)。

(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相应人员的资质且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为(略)万元/人˙次,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为(略)仟元/人˙次, (略) 罚额度上限为本工程签约价1%。

(9)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六、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24 年 10月 14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登记。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10月14 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2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末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审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fmbidding.com,报名联系人:郁莹徽;联系电话:(略)。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6)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周炜平、郁莹徽

办公电话:(略)、(略)

邮 箱:*@*fmbidding.com、*@*fmbidding.com

地 址: (略) 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写字楼4楼 (略)

十、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学校采购和资 (略) :0731-(略)/545

学校采购中心:0731-(略)/(略)

学校传真:0731-(略)

学校邮箱:*@*ttp://**


,湖南, (略) ,长沙,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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