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军队采购网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保障采购项目
2024年军队采购网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保障采购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二、项目预算情况
该项目已编报预算,初步预算中药配方颗粒为*元/年,合同期为3年。预算仅作为采购金额的预估,采购方不做任何金额的承诺,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周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三、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该项目为保障中医临床用药需求,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发挥中医药独特的临床优势, (略) 中医诊疗特色发展。
(二)服务要求
1.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中药配方颗粒为生产企业直接供应,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
2.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应为所在驻地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企业。如果企业在服务期内不在具有集采资格或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失去采购资格,我单位有权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
3.仓储面积应不少于1000m2,并应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仓储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药品供应商应配备足够库存, (略) 的采购计划在72小时 (略) 指定地点,急需药品24小时配送到位,保证1周多次送货。
5.能 (略) 药品供应目录内品种并能够在 (略) 进行采购。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和天津 (略) (www.ccgp-http://**)上发布。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授权书,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纸质反馈资料请邮寄至我单位,具体邮寄信息见联系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质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李主任* 周药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中药配方颗粒供应保障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二、项目预算情况
该项目已编报预算,初步预算中药配方颗粒为*元/年,合同期为3年。预算仅作为采购金额的预估,采购方不做任何金额的承诺,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周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三、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该项目为保障中医临床用药需求,更好的为患者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发挥中医药独特的临床优势, (略) 中医诊疗特色发展。
(二)服务要求
1.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中药配方颗粒为生产企业直接供应,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
2.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应为所在驻地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企业。如果企业在服务期内不在具有集采资格或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失去采购资格,我单位有权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
3.仓储面积应不少于1000m2,并应有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仓储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药品供应商应配备足够库存, (略) 的采购计划在72小时 (略) 指定地点,急需药品24小时配送到位,保证1周多次送货。
5.能 (略) 药品供应目录内品种并能够在 (略) 进行采购。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和天津 (略) (www.ccgp-http://**)上发布。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授权书,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纸质反馈资料请邮寄至我单位,具体邮寄信息见联系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质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李主任* 周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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