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业绩要求 | 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证明材料开具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 (略) 清障救援服务相关业绩。 |
财务要求 | 具备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a)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报价 (略) 于有效期内; b)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在“信用中国”(http://**)或“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报价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每个包件提供外协救援联合值班服务人员4人,外协人员具备有效的B2及以上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服务期内年龄范围在22-55周岁,具备小型清障车、平板清障车、重型清障车等清障车辆驾驶和操作经验,且能够独立完成清障操作,具 (略) 清障救援作业经历;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不低于*元)等相关保险。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
其他要求 | 设备要求:配备1台小型清障救援设备,为事故或故障车辆提供救援服务。车辆需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保险。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2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2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