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排水管网设施小修项目标段一年度排水管网设施小修项目标段一招标公告
年度排水管网设施小修项目标段一年度排水管网设施小修项目标段一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04-05-# | ||
投资项目名称 | 2024-202 (略) (略) (略) 设施小修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202 (略) (略) (略) 设施小修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2024-202 (略) (略) (略) 设施小修项目(标段一)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负责合同约定工作范围的管径1.5米以 (略) 设施小修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略) 设施的小修工作,包含抢修工作任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一服务范围为发包人划 (略) 。(实际工作量和维修工作范围按招标人实际任务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标段一(东区)维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凤凰、雅瑶、花山(包含梯面)、 (略) 等区 (略) 设施的小型维修项目,以及发包人根据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要求 (略) (略) 设施的小型维修项目。 实际工作量和维修工作范围按发包人实际任务交办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暂定实施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合同累计完成项目的工程造价之和(送审前)达到合同价时,本合同不再派单,以先到者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88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 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 (略) (略) ( (略) )、或广东省住房和 (略)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略) )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 (略) 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 (略) 上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一栏需填写“2024-202 (略) (略) (略) 设施小修项目”项目负责人的信息,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 (略) 锁定,投 (略) 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 (略) 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 (略) 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 (略) 、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 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 (略) 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略) 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4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新 (略) 理厂(三期) |
招标人联系人 | 戴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 (略) | 联系地址 | 叶工、刘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叶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投资项目代码 | 2407-#-04-05-# | ||
投资项目名称 | 2024-202 (略) (略) (略) 设施小修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202 (略) (略) (略) 设施小修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2024-202 (略) (略) (略) 设施小修项目(标段一)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略)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负责合同约定工作范围的管径1.5米以 (略) 设施小修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略) 设施的小修工作,包含抢修工作任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一服务范围为发包人划 (略) 。(实际工作量和维修工作范围按招标人实际任务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标段一(东区)维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凤凰、雅瑶、花山(包含梯面)、 (略) 等区 (略) 设施的小型维修项目,以及发包人根据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要求 (略) (略) 设施的小型维修项目。 实际工作量和维修工作范围按发包人实际任务交办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暂定实施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合同累计完成项目的工程造价之和(送审前)达到合同价时,本合同不再派单,以先到者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88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 ①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 (略) (略) ( (略) )、或广东省住房和 (略) 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略) )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 (略)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 (略) 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 (略) 上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一栏需填写“2024-202 (略) (略) (略) 设施小修项目”项目负责人的信息,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 (略) 锁定,投 (略) 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 (略) 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 (略) 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略) (略)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 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 (略) 、 (略) 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 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 (略) 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略) 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4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新 (略) 理厂(三期) |
招标人联系人 | 戴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 (略) | 联系地址 | 叶工、刘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叶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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