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座和安保实训基地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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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座和安保实训基地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一、天津公安 (略) 根据《 (略) (略) 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津公警保函【2021】531号)文件规定,对天津公安 (略) A、B座和安保实训基地测绘项目以比价方式进行招标, (略) 参加投标。

二、招标人:天津公安 (略)

三、项目名称:天津公安 (略) A、B座和安保实训基地测绘项目

四、单位地址: (略) (略) 精武 (略) 88号

五、项目预算金额:9.*元

六、项目需求:

项目概述

天津公安 (略) (招标人) (略) 内新增建筑物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现委托测绘单 (略) 内部新增建筑进行控制测量、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任务,并提交符合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要求的测绘报告。

测绘要求

(一)技术标准

平面系统:采用 20 (略) 坐标系;

高程系统:采用 1972 (略) 大沽高程系,2015年高程;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1-2007;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 (略) 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房产测量规范》(GB/T *.1-2000、GB/T *.2-2000);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

《 (略) 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津国土房测〔2014〕142号);

《土地、房屋测绘成果样式汇编》(津国土房测[2011]216号);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009;

相关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

测绘内容

(略) (略) (略) (略) 88号,土地面积*.6平方米,新增安保实训基地建筑约1.*平方米,解决历史遗留A、B座建筑物登记面积约2.*平方米,现要求对新增建筑和历史遗留建筑进行房产测绘,对整个地块进行地籍测绘,测绘成果符合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要求。

成果要求

一是项目房产测绘报告;二是项目地籍测绘报告;三是上述测绘报告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和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要求。

测绘工期

(一)项目开工后,定期提交已完成的满足成果要求的测绘报告。

(二)2024年10月20日前,提交已完成的满足成果要求的测绘报告,并附已完成工作量清单。

报价方式:

(一)取费依据

财政部、 (略) 2009年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 财建[2009]17号,2002年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

(二)报价

根据测绘内容及成果,报总价格,投标控制价为9.*元。

注:以上价格包含人员费用、测绘费用、成果编制件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 11 日下午16时前

  2.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 (略) 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文件

九、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的材料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 (略) 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文件

6、其它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给招标人。(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十、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

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报送地址: (略) (略) 精武 (略) 88号天津公安 (略) 传达室。

十二、招标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

天津公安 (略)

2024年10月9日

一、天津公安 (略) 根据《 (略) (略) 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津公警保函【2021】531号)文件规定,对天津公安 (略) A、B座和安保实训基地测绘项目以比价方式进行招标, (略) 参加投标。

二、招标人:天津公安 (略)

三、项目名称:天津公安 (略) A、B座和安保实训基地测绘项目

四、单位地址: (略) (略) 精武 (略) 88号

五、项目预算金额:9.*元

六、项目需求:

项目概述

天津公安 (略) (招标人) (略) 内新增建筑物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现委托测绘单 (略) 内部新增建筑进行控制测量、房产测绘、地籍测绘等任务,并提交符合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要求的测绘报告。

测绘要求

(一)技术标准

平面系统:采用 20 (略) 坐标系;

高程系统:采用 1972 (略) 大沽高程系,2015年高程;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1-2007;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 (略) 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房产测量规范》(GB/T *.1-2000、GB/T *.2-2000);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

《 (略) 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范》(津国土房测〔2014〕142号);

《土地、房屋测绘成果样式汇编》(津国土房测[2011]216号);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009;

相关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

测绘内容

(略) (略) (略) (略) 88号,土地面积*.6平方米,新增安保实训基地建筑约1.*平方米,解决历史遗留A、B座建筑物登记面积约2.*平方米,现要求对新增建筑和历史遗留建筑进行房产测绘,对整个地块进行地籍测绘,测绘成果符合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要求。

成果要求

一是项目房产测绘报告;二是项目地籍测绘报告;三是上述测绘报告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和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要求。

测绘工期

(一)项目开工后,定期提交已完成的满足成果要求的测绘报告。

(二)2024年10月20日前,提交已完成的满足成果要求的测绘报告,并附已完成工作量清单。

报价方式:

(一)取费依据

财政部、 (略) 2009年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 财建[2009]17号,2002年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

(二)报价

根据测绘内容及成果,报总价格,投标控制价为9.*元。

注:以上价格包含人员费用、测绘费用、成果编制件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 11 日下午16时前

  2.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 (略) 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文件

九、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的材料

1、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 (略) 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文件

6、其它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给招标人。(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十、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核

投标申请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报送地址: (略) (略) 精武 (略) 88号天津公安 (略) 传达室。

十二、招标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

天津公安 (略)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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