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15万吨/年小麦专用粉加工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新建15万吨/年小麦专用粉加工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依据《呼伦贝尔农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呼伦贝 (略) 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规定,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机构,开展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 (略) 新建(略)吨/年小麦专用粉加工项目。
(二)建设单位:呼伦贝尔 (略) 。
(三)项目地点: (略) 工业大街呼伦 (略) 院内( (略) )。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略).28平方米,其中:500t/d专用粉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略).11平方米,成品库建筑面积6891.67平方米,铁路专用线钢棚建筑面积3532.5平方米, (略) 硬化7051平方米,专用粉生产设备设施以及附属配套设施。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组织呼伦贝尔 (略) 新建(略)吨/年小麦专用粉加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检测总结报告并取得水主管部门审批。
(二)服务期限:提供资料后10日内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成果报告。
(三)服务价格:本项目的编制服务费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元(含专用发票、评审费等一切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应技术条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 (略) 分 (略) 罚。
(六)具 (略) 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2-2024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 (略) 分 (略) 罚方面的承诺书; (略) 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的百分比为单位,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7:00时。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 (略)
凡有意参与者,可将报名 (略) *@*63.com。
报名联系人:刘晓东,联系电话:(略)。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三) (略) 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编制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 (略) 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 (略) “黑名单”。
依据《呼伦贝尔农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版)》、《呼伦贝 (略) 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试行)》规定,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机构,开展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 (略) 新建(略)吨/年小麦专用粉加工项目。
(二)建设单位:呼伦贝尔 (略) 。
(三)项目地点: (略) 工业大街呼伦 (略) 院内( (略) )。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略).28平方米,其中:500t/d专用粉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略).11平方米,成品库建筑面积6891.67平方米,铁路专用线钢棚建筑面积3532.5平方米, (略) 硬化7051平方米,专用粉生产设备设施以及附属配套设施。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组织呼伦贝尔 (略) 新建(略)吨/年小麦专用粉加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检测总结报告并取得水主管部门审批。
(二)服务期限:提供资料后10日内提交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成果报告。
(三)服务价格:本项目的编制服务费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元(含专用发票、评审费等一切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
三、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应技术条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 (略) 分 (略) 罚。
(六)具 (略) 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2-2024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 (略) 分 (略) 罚方面的承诺书; (略) 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的百分比为单位,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7:00时。
报名地点:呼伦贝尔 (略)
凡有意参与者,可将报名 (略) *@*63.com。
报名联系人:刘晓东,联系电话:(略)。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三) (略) 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编制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项目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 (略) 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 (略) “黑名单”。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