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湖南农大基地拆迁还建工程第二阶段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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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项目实施地点:长沙县黄兴镇长安村
2.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要求:
项目进场/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22日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一、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采用一次性验收。
二、履约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中标人。
2.成立验收小组,明确验收组长,验收人员由采购人本单位本系统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于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的、涉及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至少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成员应对项目验收结果出具个人验收意见,并对自己的验收结论承担法律责任。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形成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采购人及中标人应当对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在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及相关资料作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的组成部分。
5.1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验收结果公告,约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沙 (略) ”公开验收结果及验收意见。
1.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1年,自验收合格后一年。
2.付款方式为:
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3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3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60%;剩余4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 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3、合同
合同条款详见本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项目实施地点:长沙县黄兴镇长安村
2.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要求:
项目进场/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22日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一、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采用一次性验收。
二、履约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中标人。
2.成立验收小组,明确验收组长,验收人员由采购人本单位本系统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于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的、涉及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至少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成员应对项目验收结果出具个人验收意见,并对自己的验收结论承担法律责任。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形成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采购人及中标人应当对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在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及相关资料作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的组成部分。
5.1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验收结果公告,约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沙 (略) ”公开验收结果及验收意见。
1.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1年,自验收合格后一年。
2.付款方式为:
工程进度款可按月实际进度的3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3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60%;剩余4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 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3、合同
合同条款详见本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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