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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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HBSJ-(略)QG-(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略)QG-(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新开发银行贷款3.5亿美元(按汇率1:6.9计算,折合人民币约(略).(略)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1.77%;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6%, (略) (略) 财政配套;其余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2.23%,由项目法人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等方式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武汉港白 (略) 化工新 (略) ,化工新 (略) 位于阳逻长江大桥至北湖泵站之间,拟建工程上游为已建洗舱站码头,下游为已建(略)烯重件码头。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数据支撑决策支持、智慧物流服务、贸易服务、供应链金 (略) 和智慧 (略) 管理系统、智慧物流节点管理系统等2个对内系统。
其他:主要包含智慧供应链一体化门户,智慧 (略) 管理系统, (略) , (略) , (略) ,智慧物流节点管理系统,数 (略) 及配套的软硬件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部门要求编制完成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建设规模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技术规格书、技术交底、红线范围内厂家深化设计的配合工作、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施工配合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派驻现场、竣工验收配合服务、协调验收开通服务、设计变更及试运营期服务等),配合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1。其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1)自开工之日起,40天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文件初稿;(2)初稿提交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文件送审稿,并协助招标人报相关部门审查组织(若有)及专家评审;(3)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在15个日历天完成设计文件终稿;(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每年均不得有亏损;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独立承担过合同金额(略)元(含)以上的信息化工程的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代理机构:
湖 (略)
地址:
(略) (略) 红钢二街中交江锦湾10栋B座10楼
地址:
(略) (略) (略) 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陈登柯
联系人:
王爽涛、王智康、程毅、杨洵
电话:
027-(略)
电话:
027-(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0月09日
备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HBSJ-(略)QG-(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略)QG-(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新开发银行贷款3.5亿美元(按汇率1:6.9计算,折合人民币约(略).(略)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51.77%;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6%, (略) (略) 财政配套;其余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2.23%,由项目法人通过申请政府专项债等方式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慧供应链子项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武汉港白 (略) 化工新 (略) ,化工新 (略) 位于阳逻长江大桥至北湖泵站之间,拟建工程上游为已建洗舱站码头,下游为已建(略)烯重件码头。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数据支撑决策支持、智慧物流服务、贸易服务、供应链金 (略) 和智慧 (略) 管理系统、智慧物流节点管理系统等2个对内系统。
其他:主要包含智慧供应链一体化门户,智慧 (略) 管理系统, (略) , (略) , (略) ,智慧物流节点管理系统,数 (略) 及配套的软硬件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部门要求编制完成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智慧供应链子项建设规模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技术规格书、技术交底、红线范围内厂家深化设计的配合工作、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施工配合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派驻现场、竣工验收配合服务、协调验收开通服务、设计变更及试运营期服务等),配合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01。其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1)自开工之日起,40天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文件初稿;(2)初稿提交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文件送审稿,并协助招标人报相关部门审查组织(若有)及专家评审;(3)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在15个日历天完成设计文件终稿;(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每年均不得有亏损;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独立承担过合同金额(略)元(含)以上的信息化工程的设计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代理机构:
湖 (略)
地址:
(略) (略) 红钢二街中交江锦湾10栋B座10楼
地址:
(略) (略) (略) 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陈登柯
联系人:
王爽涛、王智康、程毅、杨洵
电话:
027-(略)
电话:
027-(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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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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