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不再接受深圳市2023年度个人消费者淘汰“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不再接受深圳市2023年度个人消费者淘汰“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
各有关消费者:
为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我局于2023年9月28日印发了《市工业 (略) (略) 2023年度个人消费者淘汰“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经项目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 (略) 已对2023年度淘汰补贴(第一至第四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予以资助。
二、在第一至四批审核过程中,我局已通过系统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未通过审核申请人及时补充补贴资料并完成补贴申报。按照规定,2023年度淘汰补贴申领系统在线填报功能于2024年3月31日24时起关闭。为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我局再次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8月27日、8月 (略) 工业 (略) (略) 站发布了《关于尽快补充提交2023年度个人消费者淘汰“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申报材料的通告》,并多次短信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及时补充资料并完成补贴申报。
三、截至目前,仍有81位申请人(详见附件)因未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导致补贴审核不通过。鉴于现已超过补贴申请期限,为确保审核流程高效有序,自2024年10月 (略) 将不再接受2023年度淘汰补贴已申报项目补充提交资料,不再受理补贴审核相关申请。对于已补充符合要求资料的申请人,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并予以资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反映。逾期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55-#、0755-#。
(略) 室: (略) 工业 (略) 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民 (略) 3063室
邮编:#
特此通知。
附件:未补充2023年度淘汰补贴审核材料人员名单
(略) 工业 (略)
2024年10月9日
各有关消费者:
为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我局于2023年9月28日印发了《市工业 (略) (略) 2023年度个人消费者淘汰“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经项目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 (略) 已对2023年度淘汰补贴(第一至第四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予以资助。
二、在第一至四批审核过程中,我局已通过系统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未通过审核申请人及时补充补贴资料并完成补贴申报。按照规定,2023年度淘汰补贴申领系统在线填报功能于2024年3月31日24时起关闭。为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我局再次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8月27日、8月 (略) 工业 (略) (略) 站发布了《关于尽快补充提交2023年度个人消费者淘汰“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申报材料的通告》,并多次短信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及时补充资料并完成补贴申报。
三、截至目前,仍有81位申请人(详见附件)因未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导致补贴审核不通过。鉴于现已超过补贴申请期限,为确保审核流程高效有序,自2024年10月 (略) 将不再接受2023年度淘汰补贴已申报项目补充提交资料,不再受理补贴审核相关申请。对于已补充符合要求资料的申请人,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并予以资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略) 反映。逾期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55-#、0755-#。
(略) 室: (略) 工业 (略) 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民 (略) 3063室
邮编:#
特此通知。
附件:未补充2023年度淘汰补贴审核材料人员名单
(略) 工业 (略)
2024年10月9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