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五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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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十五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项目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我省牵头开展第五批未过评药品省际联盟集采,成立了包括江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新疆共15个省(区、市)的省际采购联盟,并起草了《十五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14日前书面反馈至邮箱。

  联系人:刘良焕0791-(略)

  邮 箱:*@*63.com

  附件:十五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十五省(区、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关于征求《十五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新疆,吉林,重庆,0791-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我省牵头开展第五批未过评药品省际联盟集采,成立了包括江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新疆共15个省(区、市)的省际采购联盟,并起草了《十五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14日前书面反馈至邮箱。

  联系人:刘良焕0791-(略)

  邮 箱:*@*63.com

  附件:十五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十五省(区、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关于征求《十五省(区、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新疆,吉林,重庆,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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