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河北省范围内公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二、服务内容
(一)为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馆〔办〕)的日常业务活动、内部运行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参与省馆(办)对外合作项目洽谈,审查省馆(办)合同、协议、项目招标文书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等,防范或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三)参与省馆(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提供全程法律咨询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四)针对省馆(办)已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涉诉案件、疑难信访事件、突发社会事件等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五)代理参加省馆(办)相关诉讼、仲裁、行政复议 (略) 理;
(六)承担省馆(办)法治宣传、法治培训讲座等任务;
(七)协助省馆(办)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申报条件
担任省馆(办)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二)成立5年以上,拥有15名(含15名)以上律师,具有提供各类综合法律服务 (略) 理经济合同纠纷类法律事务的能力;
(三)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相关经历,且具备建筑工程类法律服务能力及经验;
(四)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需提供承诺书);
(五)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 (略) 罚及律师协 (略) 分;
(六)主要经营场 (略) 区范围;
律师事务所及拟选派的律师服务团队均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联系邮箱:*@*63.com)和邮寄两种方式(地点: (略) (略) (略) 469号,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证明;
3.律师事务所2018年以来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和相关工作实例材料;
4.律师事务所2018年以来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合格及无任何不良记录承诺书;
6.律师事务所拟选派的团队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团队工作分工、工作经历说明及证明材料;
7.法律服务费用组成及报价;
8.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关于资格与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四)采购程序
1.通过“河北 (略) ”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公告期满后,汇总报名资料;
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评审,综合考虑报价及候选律师事务所在业界的权威、影响,并根据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因素,按馆(办)程序确定拟聘律师事务所;
4.将拟聘律师事务所报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把关;
5.与选定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明确律师顾问工作范围、工作方式、聘用期限、费用支付、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6.向确定的律师事务所颁发聘任通知,聘任通知同时报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服务费用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略)元。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时限为一年。
七、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采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0311-(略)。
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河北省范围内公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二、服务内容
(一)为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馆〔办〕)的日常业务活动、内部运行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参与省馆(办)对外合作项目洽谈,审查省馆(办)合同、协议、项目招标文书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等,防范或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三)参与省馆(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提供全程法律咨询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四)针对省馆(办)已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涉诉案件、疑难信访事件、突发社会事件等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五)代理参加省馆(办)相关诉讼、仲裁、行政复议 (略) 理;
(六)承担省馆(办)法治宣传、法治培训讲座等任务;
(七)协助省馆(办)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申报条件
担任省馆(办)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二)成立5年以上,拥有15名(含15名)以上律师,具有提供各类综合法律服务 (略) 理经济合同纠纷类法律事务的能力;
(三)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相关经历,且具备建筑工程类法律服务能力及经验;
(四)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需提供承诺书);
(五)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 (略) 罚及律师协 (略) 分;
(六)主要经营场 (略) 区范围;
律师事务所及拟选派的律师服务团队均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四、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联系邮箱:*@*63.com)和邮寄两种方式(地点: (略) (略) (略) 469号,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证明;
3.律师事务所2018年以来担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和相关工作实例材料;
4.律师事务所2018年以来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合格及无任何不良记录承诺书;
6.律师事务所拟选派的团队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团队工作分工、工作经历说明及证明材料;
7.法律服务费用组成及报价;
8.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关于资格与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四)采购程序
1.通过“河北 (略) ”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公告期满后,汇总报名资料;
3.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评审,综合考虑报价及候选律师事务所在业界的权威、影响,并根据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因素,按馆(办)程序确定拟聘律师事务所;
4.将拟聘律师事务所报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把关;
5.与选定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明确律师顾问工作范围、工作方式、聘用期限、费用支付、权利义务、违约责任;
6.向确定的律师事务所颁发聘任通知,聘任通知同时报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服务费用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略)元。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时限为一年。
七、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采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031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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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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