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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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江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YG-DH-(略)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2.2交货地点: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

2.5投标限价(略).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单位将被拒绝。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

3.5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03月-2024年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6本次招标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 (略) 、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8:30至2024年10月15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江苏博 (略) (东海 (略) 68号御府4号办公楼4楼)。

3.携带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盖投标人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盖投标人公章,带联系人电话邮箱)。

5.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5:30(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 (略) 、中国 (略) 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略) 东海县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0518-(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 (略)

地址: 东海 (略) 68号御府4号办公楼4楼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略)

,江苏
江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YG-DH-(略)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信息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2.2交货地点: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

2.5投标限价(略).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单位将被拒绝。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

3.5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03月-2024年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且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6本次招标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 (略) 、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8:30至2024年10月15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江苏博 (略) (东海 (略) 68号御府4号办公楼4楼)。

3.携带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盖投标人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盖投标人公章,带联系人电话邮箱)。

5.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5:30(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 (略) 、中国 (略) 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略) 东海县

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0518-(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 (略)

地址: 东海 (略) 68号御府4号办公楼4楼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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