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期改扩建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及全过程造价咨询市场调研公告
区二期改扩建建设项目设计咨询及全过程造价咨询市场调研公告
(略) (略) (略) 区二期改扩建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黔发改社会[2023] 98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就本项目设计咨询及全过程造 (略) 场调研,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单位积极参与,具体如下:
一、调研内容说明
本项目主要调研具有国内新建、 (略) 设计咨询及全过程造价咨询经验 (略) 场情况。
二、项目简介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 (略) (略) 花溪大道中段27号,建设用地面积为*.67m2(约61.0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满足810床(一期已建360床+二期新建450床) (略) 建设标准的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等基本用房及辅助用房,中医特色治疗用房、中医药剂室等单列项目用房,大型医疗设备单列项目用房,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示教室,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地下车库及人防设施等,总的新建建筑面积为*m2。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1、设计咨询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本项目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勘察设计的各个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等的勘察设计大纲、成果文件和勘察工作量合理性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咨询报告,提供履约期间的设计咨询服务,全面配合发包人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设计阶段 | 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 2.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 (略) 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 3.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4.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供应商须负责协助预算评审工作,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 5.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6.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
1 | 招标阶段 | 1.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综合定额、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和常规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等,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关文字部分(包括报价格式、报价组成、合同条款等)。配合发包 (略) 、备案等工作,对招标答疑中出现的造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或补充完善招标相关资料,如发现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有不妥当地方,应及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并协同完成该部分修改工作。 3.复核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确保依据图纸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确 (略) 图纸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所用图纸一致。 |
4 | 施工阶段 | 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2.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工程建设其他费过程计量支付控制。 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 (略) 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略) 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审核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 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 (略) 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 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 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5 | 竣工结算阶段 | 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提出结算工作建议。 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并及时归档。 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 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协助 (略) 理与供应商的有关结算纠纷。 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 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造价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
6 | 驻场服务 |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供应商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开展造价服务工作。(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 |
7 | 其他 | 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价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 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 5.协助发包人完成财政评审及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技术支持。 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 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 8.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 9.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 10.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设置常设专家顾问向发包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并结合发包人工作需要,委派专业技术骨干或专家开展造价培训、讲座等。 11.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3、以上两项服务内容的周期:从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起始时间以最先发生的开始计算),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供应商需要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允许联合体方式参与调研,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承担设计咨询工作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造价咨询工作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应以承担造价咨询工作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咨询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造价咨询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级资质。
(六)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咨询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方式参与调研,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五、报名资料(按如下顺序整理,各一份即可):
(一)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法人代表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 企业简介(包括公司规模、资质、财务状况、年产值、业绩及特殊资质与奖项等介绍);
(四) 企业在近5年 (略) 建设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各至少一项业绩,同时提供服务合同(其中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不得低于*);
(五) 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情况(承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不少于3年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六) 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报价文件,需注明报价下浮率(格式自拟)。
六、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 自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即日8:00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30报名。
(二)供应商须将上述第四、五两条中提及的文件扫描成pdf文件(电子版为盖公章扫描件)以及相关的PPT 发送至邮箱:*@*63.com,邮件主题填写:“ (略) (略) 二期+造价咨询及设计咨询服务+联系人及电话”。
七、注意事项
(一) 医院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请报名企业务必按要求提供资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不再纳入调研范围。
(二) 医院保留择优选择三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权利,对于未入围单位恕不再另行通知。
(三) 郑重声明: (略) 场调研仅是采购需求调研,并非正式招标采购,请各位报名供应商知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基建办),咨询电话: 020-*转*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略) 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略) (略) (略) 区二期改扩建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黔发改社会[2023] 98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就本项目设计咨询及全过程造 (略) 场调研,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单位积极参与,具体如下:
一、调研内容说明
本项目主要调研具有国内新建、 (略) 设计咨询及全过程造价咨询经验 (略) 场情况。
二、项目简介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 (略) (略) 花溪大道中段27号,建设用地面积为*.67m2(约61.03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满足810床(一期已建360床+二期新建450床) (略) 建设标准的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等基本用房及辅助用房,中医特色治疗用房、中医药剂室等单列项目用房,大型医疗设备单列项目用房,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示教室,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地下车库及人防设施等,总的新建建筑面积为*m2。
三、服务内容和要求
1、设计咨询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本项目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勘察设计的各个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实施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等的勘察设计大纲、成果文件和勘察工作量合理性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咨询报告,提供履约期间的设计咨询服务,全面配合发包人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设计阶段 | 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 2.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 (略) 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 3.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4.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供应商须负责协助预算评审工作,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 5.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6.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
1 | 招标阶段 | 1.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综合定额、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和常规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等,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关文字部分(包括报价格式、报价组成、合同条款等)。配合发包 (略) 、备案等工作,对招标答疑中出现的造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或补充完善招标相关资料,如发现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有不妥当地方,应及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并协同完成该部分修改工作。 3.复核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确保依据图纸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确 (略) 图纸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所用图纸一致。 |
4 | 施工阶段 | 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 2.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工程建设其他费过程计量支付控制。 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 (略) 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略) 场调查、询价或预估。 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审核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 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 (略) 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 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 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5 | 竣工结算阶段 | 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提出结算工作建议。 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并及时归档。 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 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协助 (略) 理与供应商的有关结算纠纷。 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 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造价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
6 | 驻场服务 |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供应商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开展造价服务工作。(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 |
7 | 其他 | 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价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 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 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 5.协助发包人完成财政评审及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技术支持。 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 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 8.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 9.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 10.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设置常设专家顾问向发包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并结合发包人工作需要,委派专业技术骨干或专家开展造价培训、讲座等。 11.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3、以上两项服务内容的周期:从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起始时间以最先发生的开始计算),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供应商需要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允许联合体方式参与调研,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承担设计咨询工作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造价咨询工作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应以承担造价咨询工作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咨询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造价咨询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级资质。
(六)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咨询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方式参与调研,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五、报名资料(按如下顺序整理,各一份即可):
(一)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法人代表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 企业简介(包括公司规模、资质、财务状况、年产值、业绩及特殊资质与奖项等介绍);
(四) 企业在近5年 (略) 建设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各至少一项业绩,同时提供服务合同(其中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不得低于*);
(五) 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情况(承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不少于3年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六) 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报价文件,需注明报价下浮率(格式自拟)。
六、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 自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即日8:00起至2024年10月18日17:30报名。
(二)供应商须将上述第四、五两条中提及的文件扫描成pdf文件(电子版为盖公章扫描件)以及相关的PPT 发送至邮箱:*@*63.com,邮件主题填写:“ (略) (略) 二期+造价咨询及设计咨询服务+联系人及电话”。
七、注意事项
(一) 医院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请报名企业务必按要求提供资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不再纳入调研范围。
(二) 医院保留择优选择三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权利,对于未入围单位恕不再另行通知。
(三) 郑重声明: (略) 场调研仅是采购需求调研,并非正式招标采购,请各位报名供应商知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基建办),咨询电话: 020-*转*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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