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一殡仪馆梦境园公墓首届节地生态安葬启动仪式舞台及人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一殡仪馆梦境园公墓首届节地生态安葬启动仪式舞台及人员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委托,中采(天津) (略) 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一殡仪馆梦境园公墓首届节地生态安葬启动仪式舞台及人员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一殡仪馆梦境园公墓首届节地生态安葬启动仪式舞台及人员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24-D-47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舞台及人员服务 1项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舞台及人员服务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8.1216 |
三、项目预算
48.#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自拟声明函。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自拟声明函。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采(天津) (略) (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1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15-09:30,09: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30。
3.磋商地点:中采(天津) (略) (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祁麟
2.联系电话:02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 (略)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四楼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商琨02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C8栋3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祁麟 022-#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中采(天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中采(天津) (略) 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供应商需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中采(天津) (略)
2024年10月10日
(略)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委托,中采(天津) (略) 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一殡仪馆梦境园公墓首届节地生态安葬启动仪式舞台及人员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第一殡仪馆梦境园公墓首届节地生态安葬启动仪式舞台及人员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24-D-47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舞台及人员服务 1项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舞台及人员服务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8.1216 |
三、项目预算
48.#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参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自拟声明函。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自拟声明函。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每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采(天津) (略) (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1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15-09:30,09: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上午09:30。
3.磋商地点:中采(天津) (略) (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祁麟
2.联系电话:02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 (略) (略)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四楼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商琨02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第四大街80号C8栋3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祁麟 022-#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中采(天津)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中采(天津) (略) 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供应商需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中采(天津) (略)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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