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执法船艇维修保养项目承接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执法船艇维修保养项目承接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按照工作计划,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开展2024年执法船艇维修保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承接项目单位,以完成2024年执法船艇维修保养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对“云海巡31号”执法船上墩、外部除锈刷漆,将原“海事”标识更换为“交通运输执法”标识;
2.对“云海巡32号、云海巡2601号、云海巡47号、云海巡48号”执法艇吊装、拖离上岸,进行外部清理刷漆,将原“海事”标识更换为“交通运输执法”标识,对发动机进行维护保养。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执法船艇维修保养工作。
(三)比选限价
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元整(¥(略).00元)以内,5艘执法船艇具体维修保养项目见“附件3.执法船舶艇维修保养具体项目及报价表”。
(三)服务质量
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及修改通报的要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船艇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通过船舶检验部门检验。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编制、设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船舶维修保养条件;
7.具备项目所需专业技术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明材料。
(三)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上述信用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比选评审小组,比选评审小组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报名服务承接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并进行评议打分,以比选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3:30至17:00,携带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书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名参与。
六、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871-(略)
地点: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 (略) 运输执 (略) ( (略) 福海街 (略) 6号505室)
八、注意事项
公告中,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1.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船艇维修保养项目承接单位公开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说明
附件2.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船艇维修保养项目承接单位公开比选评分办法
附件3.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船舶维修保养具体项目及报价表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10月11日
一、比选条件
按照工作计划,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开展2024年执法船艇维修保养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承接项目单位,以完成2024年执法船艇维修保养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对“云海巡31号”执法船上墩、外部除锈刷漆,将原“海事”标识更换为“交通运输执法”标识;
2.对“云海巡32号、云海巡2601号、云海巡47号、云海巡48号”执法艇吊装、拖离上岸,进行外部清理刷漆,将原“海事”标识更换为“交通运输执法”标识,对发动机进行维护保养。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执法船艇维修保养工作。
(三)比选限价
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元整(¥(略).00元)以内,5艘执法船艇具体维修保养项目见“附件3.执法船舶艇维修保养具体项目及报价表”。
(三)服务质量
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及修改通报的要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船艇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通过船舶检验部门检验。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编制、设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船舶维修保养条件;
7.具备项目所需专业技术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明材料。
(三)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上述信用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符合上述资格条件,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比选评审小组,比选评审小组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报名服务承接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并进行评议打分,以比选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3:30至17:00,携带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及委托书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名参与。
六、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871-(略)
地点: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 (略) 运输执 (略) ( (略) 福海街 (略) 6号505室)
八、注意事项
公告中,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1.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船艇维修保养项目承接单位公开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说明
附件2.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船艇维修保养项目承接单位公开比选评分办法
附件3.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船舶维修保养具体项目及报价表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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