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发关于宏嘉大厦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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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发关于宏嘉大厦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公告

(略) 新青年、新市民居住困难问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按照浙 (略) 工作部署,公司对宏嘉大厦保障性住房(共计2间,总建筑面积140.1㎡)公告出租,基本情况如下:

一、租赁依据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75号)、市国资委《 (略) 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17〕156号)、《 (略) 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温国资委〔2021〕51号)和《浙江浙南 (略) 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浙人发司〔2023〕37号)等相关规定。

二、租赁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租赁资格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租对象,承租对象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自行选房。

三、承租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在工作 (略) 无住房。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上。

(三)以用人单位名义依法交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连续3个月以上。

(四)本人及配偶未获得工作 (略) 公租房保障。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

1、由申请人向出租人提供承租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将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报房源所在地住建部门备案。

2、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同意相关部门核查、抽查。如有隐瞒虚报,按照相关规 (略) 理并承担责任。

3、若今后资格审核方式有变化,则以政府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二)选房规则

承租对象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可登录“温州城发亦家”平台自行选房,选房后以住房实际交付时间签订合同。期间承租对象也可选择放弃承租权,出租人和承租对象互不承担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承租对象未按通知要求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满3个月后无正当理由未入住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累计两次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申请人从放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租期

首期租期6个月至5年,从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当日开始计算。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继续租住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配租条件且在房源许可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赁合同,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且只可续租一次。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略) 场评估价80%(详见房源出租明细表),可按季、半年和年支付,先付后用,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时交纳首期租金。合同期内租金逐年递增率为2%。合同期满租金按有效评估价8折续租或重新出租。

(五)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以一个月住房租金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时一并交纳。

(六)其它费用:租赁住房相关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手续:承租对象凭短信通知并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材料,在交付之 (略) 476号宏国大厦1006室办理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办理住房交割移交手续。

(八)承租对象在租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在5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出变更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予以变更。

1、个人信息变更。承租对象个人资格条件、住房情况、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变化的。

2、用人单位变更。承租对象用人单位变更的。

(九)根据相关规定,逾期未腾退的, (略) 场租赁住房租金评估价的2倍计收逾期腾退住房期间的租金。拒不腾退的,运营单位可依法 (略) 强制执行,收回租赁住房,并 (略) 场租赁住房租金评估价的2倍计收拒不腾退住房期间的租金。承租对象逾期未腾退或拒不腾退的,5年内不得申请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十)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将住房转让、转借、转租他人使用及进行违法活动,该房仅供本人居住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详情以现场现状为准,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点击“保障住房”了解房源信息。

(十二)本次 (略) 国资委、 (略) 等网站及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发布公告(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公告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 (略) 进行选房。

(十三)公告发布后本次房源以往租赁信息自行作废。

五、其他事项

如发现本次租赁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情形的,请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咨询电话:# #

业务举报:#

纪检举报:#


(略) 保 (略)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房源出租明细表


序号


房源


建筑面积(㎡)


租期


月租金评估价(元)


月租金(元)


合同到期时间


备注

1


宏嘉大厦1-504A


59.69


6个月-5年


1200


960


空置


2


宏嘉大厦2-502B


80.41


6个月-5年


1600


1280


空置


合计



140.1


0


2800


2240




(略) 新青年、新市民居住困难问题,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按照浙 (略) 工作部署,公司对宏嘉大厦保障性住房(共计2间,总建筑面积140.1㎡)公告出租,基本情况如下:

一、租赁依据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1〕75号)、市国资委《 (略) 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17〕156号)、《 (略) 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温国资委〔2021〕51号)和《浙江浙南 (略) 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浙人发司〔2023〕37号)等相关规定。

二、租赁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租赁资格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租对象,承租对象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自行选房。

三、承租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在工作 (略) 无住房。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上。

(三)以用人单位名义依法交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连续3个月以上。

(四)本人及配偶未获得工作 (略) 公租房保障。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

1、由申请人向出租人提供承租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将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报房源所在地住建部门备案。

2、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同意相关部门核查、抽查。如有隐瞒虚报,按照相关规 (略) 理并承担责任。

3、若今后资格审核方式有变化,则以政府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二)选房规则

承租对象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可登录“温州城发亦家”平台自行选房,选房后以住房实际交付时间签订合同。期间承租对象也可选择放弃承租权,出租人和承租对象互不承担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承租对象未按通知要求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满3个月后无正当理由未入住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累计两次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申请人从放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租期

首期租期6个月至5年,从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当日开始计算。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继续租住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配租条件且在房源许可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赁合同,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且只可续租一次。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略) 场评估价80%(详见房源出租明细表),可按季、半年和年支付,先付后用,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时交纳首期租金。合同期内租金逐年递增率为2%。合同期满租金按有效评估价8折续租或重新出租。

(五)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以一个月住房租金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时一并交纳。

(六)其它费用:租赁住房相关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合同签订及其他手续:承租对象凭短信通知并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材料,在交付之 (略) 476号宏国大厦1006室办理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办理住房交割移交手续。

(八)承租对象在租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在5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出变更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予以变更。

1、个人信息变更。承租对象个人资格条件、住房情况、婚姻状况等个人信息变化的。

2、用人单位变更。承租对象用人单位变更的。

(九)根据相关规定,逾期未腾退的, (略) 场租赁住房租金评估价的2倍计收逾期腾退住房期间的租金。拒不腾退的,运营单位可依法 (略) 强制执行,收回租赁住房,并 (略) 场租赁住房租金评估价的2倍计收拒不腾退住房期间的租金。承租对象逾期未腾退或拒不腾退的,5年内不得申请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

(十)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将住房转让、转借、转租他人使用及进行违法活动,该房仅供本人居住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详情以现场现状为准,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点击“保障住房”了解房源信息。

(十二)本次 (略) 国资委、 (略) 等网站及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发布公告(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公告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 (略) 进行选房。

(十三)公告发布后本次房源以往租赁信息自行作废。

五、其他事项

如发现本次租赁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情形的,请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咨询电话:# #

业务举报:#

纪检举报:#


(略) 保 (略)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房源出租明细表


序号


房源


建筑面积(㎡)


租期


月租金评估价(元)


月租金(元)


合同到期时间


备注

1


宏嘉大厦1-504A


59.69


6个月-5年


1200


960


空置


2


宏嘉大厦2-502B


80.41


6个月-5年


1600


1280


空置


合计



140.1


0


2800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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