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发关于罗湾锦苑等市场住房的租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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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发关于罗湾锦苑等市场住房的租赁公告

(略) 工作部署,公司对空置的 (略) 场住房共计10间,合计建筑面积861.99㎡,进行公告出租。租赁相关事项如下:

一、租赁依据

(略) 国资委《 (略) 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17〕156号)、《 (略) 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温国资委〔2021〕51号)和《浙江浙南 (略) 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浙人发司〔2023〕37号)等相关规定。

二、租赁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先到先租、随到随租”的原则,由意向承租人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选房,以公告价格公开租赁。

三、承租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并具有独立自主生活能力的18周岁以上自然人。

四、其他事项

(一)意向承租人选房后,由“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发送短信通知选房结果,并锁定该住房。

(二)意向承租人成功选中正在使用的住房,以住房实际交付时间签订合同。期间意向承租人也可选择放弃承租权,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互不承担责任。

(三)空置房源出租的,意向承租人成功选中房源的, (略) 短信通知3个工作日内到出租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逾期自动失效,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对应住房解锁继续在“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出租。

(四)租期3个月至3年,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按月选择。租期届满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详见房源出租明细表,可按三个月、半年、年支付,先付后用,签订《市场住房租赁合同》时交纳首期租金;租期3年的,租金每年递增率2%。

(六)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以一个月住房租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纳。

(七)其它费用:租赁住房相关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手续:承租人凭短信通知并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材料, (略) 476号宏国大厦1006室办理签订《市场住房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办理住房交割移交手续。

(九)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将住房转让、转借、转租他人使用及进行违法活动,该房仅供本人居住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十)住房详情以现场现状为准,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点击“市场住房”了解配套设施、房屋朝向等信息。

(十一)本次 (略) 国资委、 (略) 等网站及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发布公告(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公告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 (略) 进行选房。

(十二)公告发布后本次房源以往租赁信息自行作废。

五、其他事项

如发现本次租赁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情形的,请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咨询电话:# #

业务举报:#

纪检举报:#

(略) 保 (略)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房源出租明细表


序号


房源


建筑面积(㎡)


租期


月租金(元)


合同到期时间


备注

1


罗湾锦苑1幢601C


62.14


3个月-3年


1700


空置


2


罗湾锦苑4幢502A


52.13


3个月-3年


1620


空置


3


罗湾锦苑8幢301A


88.14


3个月-3年


2270


空置


4


罗湾锦苑9幢602D


37.47


3个月-3年


1080


空置


5


罗湾锦苑11幢601A


64.74


3个月-3年


1620


空置


6


宏嘉大厦1-503A


60.2


3个月-3年


1200


空置


7


宏嘉大厦1-1502


147.54


3个月-3年


3000


空置


8


航标锦园6幢505


195.11


3个月-3年


4000


空置


9


航标锦园7幢1906B室


79.83


3个月-3年


2200


空置


10


航标锦园7幢2001B室


74.69


3个月-3年


2200


空置


合计



861.99



#




(略) 工作部署,公司对空置的 (略) 场住房共计10间,合计建筑面积861.99㎡,进行公告出租。租赁相关事项如下:

一、租赁依据

(略) 国资委《 (略) 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17〕156号)、《 (略) 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温国资委〔2021〕51号)和《浙江浙南 (略) 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浙人发司〔2023〕37号)等相关规定。

二、租赁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先到先租、随到随租”的原则,由意向承租人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选房,以公告价格公开租赁。

三、承租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并具有独立自主生活能力的18周岁以上自然人。

四、其他事项

(一)意向承租人选房后,由“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发送短信通知选房结果,并锁定该住房。

(二)意向承租人成功选中正在使用的住房,以住房实际交付时间签订合同。期间意向承租人也可选择放弃承租权,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互不承担责任。

(三)空置房源出租的,意向承租人成功选中房源的, (略) 短信通知3个工作日内到出租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逾期自动失效,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对应住房解锁继续在“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出租。

(四)租期3个月至3年,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按月选择。租期届满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详见房源出租明细表,可按三个月、半年、年支付,先付后用,签订《市场住房租赁合同》时交纳首期租金;租期3年的,租金每年递增率2%。

(六)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以一个月住房租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纳。

(七)其它费用:租赁住房相关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手续:承租人凭短信通知并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材料, (略) 476号宏国大厦1006室办理签订《市场住房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办理住房交割移交手续。

(九)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将住房转让、转借、转租他人使用及进行违法活动,该房仅供本人居住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十)住房详情以现场现状为准,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点击“市场住房”了解配套设施、房屋朝向等信息。

(十一)本次 (略) 国资委、 (略) 等网站及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发布公告(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公告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 (略) 进行选房。

(十二)公告发布后本次房源以往租赁信息自行作废。

五、其他事项

如发现本次租赁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情形的,请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咨询电话:# #

业务举报:#

纪检举报:#

(略) 保 (略)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房源出租明细表


序号


房源


建筑面积(㎡)


租期


月租金(元)


合同到期时间


备注

1


罗湾锦苑1幢601C


62.14


3个月-3年


1700


空置


2


罗湾锦苑4幢502A


52.13


3个月-3年


1620


空置


3


罗湾锦苑8幢301A


88.14


3个月-3年


2270


空置


4


罗湾锦苑9幢602D


37.47


3个月-3年


1080


空置


5


罗湾锦苑11幢601A


64.74


3个月-3年


1620


空置


6


宏嘉大厦1-503A


60.2


3个月-3年


1200


空置


7


宏嘉大厦1-1502


147.54


3个月-3年


3000


空置


8


航标锦园6幢505


195.11


3个月-3年


4000


空置


9


航标锦园7幢1906B室


79.83


3个月-3年


2200


空置


10


航标锦园7幢2001B室


74.69


3个月-3年


2200


空置


合计



8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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