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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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邀请公告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安徽恒 (略) 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 (略)

3、工程地点:凤阳县境内

4、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5、工期:45日历天

6、本工程控制价:本工程控制价为(略).28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做 (略) 理)。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8%,余下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且是本次被邀请的单位。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略) 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 (略) 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 (略)

联系人:卢总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 (略)

联系人:黄工

电话:(略)

邮箱:*@*q.com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安徽恒 (略) 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 (略)

3、工程地点:凤阳县境内

4、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5、工期:45日历天

6、本工程控制价:本工程控制价为(略).28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做 (略) 理)。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8%,余下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且是本次被邀请的单位。

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略) 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 (略) 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 (略)

联系人:卢总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 (略)

联系人:黄工

电话:(略)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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