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湾锦苑等市场住房的租赁公告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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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湾锦苑等市场住房的租赁公告2024/10/11

   (略) 工作部署,公司对空置的 (略) 场住房共计10间,合计建筑面积861.99㎡,进行公告出租。租赁相关事项如下:

  一、租赁依据

   (略) 国资委《 (略) 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17〕156号)、《 (略) 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温国资委〔2021〕51号)和《浙江浙南 (略) 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浙人发司〔2023〕37号)等相关规定。

  二、租赁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先到先租、随到随租”的原则,由意向承租人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选房,以公告价格公开租赁。

  三、承租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并具有独立自主生活能力的18周岁以上自然人。

  四、其他事项

  (一)意向承租人选房后,由“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发送短信通知选房结果,并锁定该住房。

  (二)意向承租人成功选中正在使用的住房,以住房实际交付时间签订合同。期间意向承租人也可选择放弃承租权,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互不承担责任。

  (三)空置房源出租的,意向承租人成功选中房源的, (略) 短信通知3个工作日内到出租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逾期自动失效,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对应住房解锁继续在“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出租。

  (四)租期3个月至3年,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按月选择。租期届满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详见房源出租明细表,可按三个月、半年、年支付,先付后用,签订《市场住房租赁合同》时交纳首期租金;租期3年的,租金每年递增率2%。

  (六)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以一个月住房租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纳。

  (七)其它费用:租赁住房相关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手续:承租人凭短信通知并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材料, (略) 476号宏国大厦1006室办理签订《市场住房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办理住房交割移交手续。

  (九)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将住房转让、转借、转租他人使用及进行违法活动,该房仅供本人居住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十)住房详情以现场现状为准,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点击“市场住房”了解配套设施、房屋朝向等信息。

  (十一)本次 (略) 国资委、 (略) 等网站及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发布公告(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公告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 (略) 进行选房。

  (十二)公告发布后本次房源以往租赁信息自行作废。

  五、其他事项

  如发现本次租赁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情形的,请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咨询电话:(略) (略)

  业务举报:(略)

  纪检举报:(略)

   (略) 保 (略)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房源出租明细表

  序号

  房源

  建筑面积(㎡)

  租期

  月租金(元)

  合同到期时间

  备注

  1

  罗湾锦苑1幢601C

  62.14

  3个月-3年

  1700

  空置

  2

  罗湾锦苑4幢502A

  52.13

  3个月-3年

  1620

  空置

  3

  罗湾锦苑8幢301A

  88.14

  3个月-3年

  2270

  空置

  4

  罗湾锦苑9幢602D

  37.47

  3个月-3年

  1080

  空置

  5

  罗湾锦苑11幢601A

  64.74

  3个月-3年

  1620

  空置

  6

  宏嘉大厦1-503A

  60.2

  3个月-3年

  1200

  空置

  7

  宏嘉大厦1-1502

  147.54

  3个月-3年

  3000

  空置

  8

  航标锦园6幢505

  195.11

  3个月-3年

  4000

  空置

  9

  航标锦园7幢1906B室

  79.83

  3个月-3年

  2200

  空置

  10

  航标锦园7幢2001B室

  74.69

  3个月-3年

  2200

  空置

  合计

  861.99

  (略)

   (略) 工作部署,公司对空置的 (略) 场住房共计10间,合计建筑面积861.99㎡,进行公告出租。租赁相关事项如下:

  一、租赁依据

   (略) 国资委《 (略) 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17〕156号)、《 (略) 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温国资委〔2021〕51号)和《浙江浙南 (略) 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浙人发司〔2023〕37号)等相关规定。

  二、租赁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先到先租、随到随租”的原则,由意向承租人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选房,以公告价格公开租赁。

  三、承租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并具有独立自主生活能力的18周岁以上自然人。

  四、其他事项

  (一)意向承租人选房后,由“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发送短信通知选房结果,并锁定该住房。

  (二)意向承租人成功选中正在使用的住房,以住房实际交付时间签订合同。期间意向承租人也可选择放弃承租权,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互不承担责任。

  (三)空置房源出租的,意向承租人成功选中房源的, (略) 短信通知3个工作日内到出租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逾期自动失效,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对应住房解锁继续在“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出租。

  (四)租期3个月至3年,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按月选择。租期届满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详见房源出租明细表,可按三个月、半年、年支付,先付后用,签订《市场住房租赁合同》时交纳首期租金;租期3年的,租金每年递增率2%。

  (六)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以一个月住房租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纳。

  (七)其它费用:租赁住房相关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宽带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手续:承租人凭短信通知并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材料, (略) 476号宏国大厦1006室办理签订《市场住房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办理住房交割移交手续。

  (九)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将住房转让、转借、转租他人使用及进行违法活动,该房仅供本人居住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十)住房详情以现场现状为准,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点击“市场住房”了解配套设施、房屋朝向等信息。

  (十一)本次 (略) 国资委、 (略) 等网站及微信小程序“温州城发亦家”平台发布公告(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公告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 (略) 进行选房。

  (十二)公告发布后本次房源以往租赁信息自行作废。

  五、其他事项

  如发现本次租赁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情形的,请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咨询电话:(略) (略)

  业务举报:(略)

  纪检举报:(略)

   (略) 保 (略)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房源出租明细表

  序号

  房源

  建筑面积(㎡)

  租期

  月租金(元)

  合同到期时间

  备注

  1

  罗湾锦苑1幢601C

  62.14

  3个月-3年

  1700

  空置

  2

  罗湾锦苑4幢502A

  52.13

  3个月-3年

  1620

  空置

  3

  罗湾锦苑8幢301A

  88.14

  3个月-3年

  2270

  空置

  4

  罗湾锦苑9幢602D

  37.47

  3个月-3年

  1080

  空置

  5

  罗湾锦苑11幢601A

  64.74

  3个月-3年

  1620

  空置

  6

  宏嘉大厦1-503A

  60.2

  3个月-3年

  1200

  空置

  7

  宏嘉大厦1-1502

  147.54

  3个月-3年

  3000

  空置

  8

  航标锦园6幢505

  195.11

  3个月-3年

  4000

  空置

  9

  航标锦园7幢1906B室

  79.83

  3个月-3年

  2200

  空置

  10

  航标锦园7幢2001B室

  74.69

  3个月-3年

  2200

  空置

  合计

  861.99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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