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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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CGQ)

项目名称: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完成,供应商按本项目合同规定移交完所有监理文件,系统竣工终验合格之日止。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起1年期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 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半年内的资信证明;(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 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 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 http://**)、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须提供,磋商现场查询)。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 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半年内的资信证明;(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 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 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 http://**)、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须提供,磋商现场查询)。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关于弃标的说明:根据《 (略) (略)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九)中标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个(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66号凯瑞H座4层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 (略)

地址: (略) (略) (略) 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欢欢、黄磊

电话:029-#/#

亿诚 (略)

2024年10月11日


相关附件:
项目概况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CGQ)

项目名称: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监理、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建设完成,供应商按本项目合同规定移交完所有监理文件,系统竣工终验合格之日止。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起1年期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 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半年内的资信证明;(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 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 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 http://**)、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须提供,磋商现场查询)。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 (略) 智慧医保(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 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半年内的资信证明;(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 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 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 http://**)、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须提供,磋商现场查询)。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关于弃标的说明:根据《 (略) (略)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九)中标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个(U盘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66号凯瑞H座4层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 (略)

地址: (略) (略) (略) 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欢欢、黄磊

电话:029-#/#

亿诚 (略)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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