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庄街道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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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庄街道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华庄街道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服务 JSZC-*-WXZB-G2024-0039 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http://**)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WXZB-G2024-0039

项目名称:华庄街道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8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略) 环卫一体化管理顺利推进,同时为配合无 (略) 发展建设需要, (略) 环卫作业水平, (略) 环境面貌,促 (略) 场有序发展,营造干净、整洁、 (略) 容环境,街道 (略) 范围内安 (略) 、老新村、自然村等居 (略) 以及街道管理的公共机 (略) 、 (略) 等的生活垃圾拖运服务进行整体外包统一管理, (略) 域的生活垃圾量每天约90吨左右。 (略) 置过程要符合《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 (略) 区垃圾分类 (略) 区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清运后不 (略) 理,需及时运送 (略) 垃圾集运中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9.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0.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1.承诺书

1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3.供应商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许可内容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 (略) (http://**)线上

方式: (略)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采购,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华庄街 (略)

单位地址: (略) 999号

联系人:张利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蠡 (略) A3栋三楼 (略) 866号

联系人:方钟明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钟明

电话:0510-*


华庄街道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服务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

华庄街道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服务 JSZC-*-WXZB-G2024-0039 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http://**)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WXZB-G2024-0039

项目名称:华庄街道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8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略) 环卫一体化管理顺利推进,同时为配合无 (略) 发展建设需要, (略) 环卫作业水平, (略) 环境面貌,促 (略) 场有序发展,营造干净、整洁、 (略) 容环境,街道 (略) 范围内安 (略) 、老新村、自然村等居 (略) 以及街道管理的公共机 (略) 、 (略) 等的生活垃圾拖运服务进行整体外包统一管理, (略) 域的生活垃圾量每天约90吨左右。 (略) 置过程要符合《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 (略) 区垃圾分类 (略) 区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清运后不 (略) 理,需及时运送 (略) 垃圾集运中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9.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0.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1.承诺书

1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3.供应商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许可内容 (略)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 (略) (http://**)线上

方式: (略)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采购,无需到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华庄街 (略)

单位地址: (略) 999号

联系人:张利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蠡 (略) A3栋三楼 (略) 866号

联系人:方钟明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钟明

电话: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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