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2〕46号)、《 (略) (略) 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实施办法》(金市教基〔2022〕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丰富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 (略) 实际,现就遴选2024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2日—10月14日。
二、遴选对象
(略) 注册的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遴选要求
(一)办学资质。非学科机构须对应符合科技、文广旅体等主管部门的准入标准,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人员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培训课程。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1〕6号)相关要求。
(四)机构信誉。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没有被查实有违规办学、没有被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 (略) 罚等情形。
(五)纳入监管。2024年8月31日前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 (略) ”,监管账户、党建工作、购课订单等均已达到各级管理部门要求,无信访投诉或信访投诉均已得 (略) 理。
四、申报流程
(一)机构自主申报
本着自愿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需对照准入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合法、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应包括: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1份(见附件);
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
3.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专兼职教师汇总表(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等信息)、劳动合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书/资质证书);
5.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6.以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备注:递交以上申请材料时需要上交相关复印件1份;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请申报机构于2024年10月14日前将书面材料 (略) (略) 基础教育科,*@*q.com,逾期申报视为无效。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略)。
(二)组织专家评审公示
(略) (略) 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教育专家等参与联合评审,最终确定准入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项目,并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未进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
2.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
3.此轮入选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有效期,从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之前公布的“白名单”一律作废。
附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申请汇总表.docx
(略) (略)
2024年10月12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2〕46号)、《 (略) (略) 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实施办法》(金市教基〔2022〕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丰富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 (略) 实际,现就遴选2024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2日—10月14日。
二、遴选对象
(略) 注册的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遴选要求
(一)办学资质。非学科机构须对应符合科技、文广旅体等主管部门的准入标准, (略)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人员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培训课程。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1〕6号)相关要求。
(四)机构信誉。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没有被查实有违规办学、没有被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 (略) 罚等情形。
(五)纳入监管。2024年8月31日前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 (略) ”,监管账户、党建工作、购课订单等均已达到各级管理部门要求,无信访投诉或信访投诉均已得 (略) 理。
四、申报流程
(一)机构自主申报
本着自愿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需对照准入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合法、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应包括: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1份(见附件);
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
3.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专兼职教师汇总表(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等信息)、劳动合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书/资质证书);
5.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6.以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备注:递交以上申请材料时需要上交相关复印件1份;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请申报机构于2024年10月14日前将书面材料 (略) (略) 基础教育科,*@*q.com,逾期申报视为无效。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9-(略)。
(二)组织专家评审公示
(略) (略) 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教育专家等参与联合评审,最终确定准入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项目,并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未进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
2.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
3.此轮入选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有效期,从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之前公布的“白名单”一律作废。
附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申请汇总表.docx
(略) (略)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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