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骏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关于重庆骏程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骏 (略) 等2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2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自公示之日起2天后可通过“重庆建设 (略) →网上申报→行政审批 (略) ”查询具体意见。)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于2024年9月22日24时前,通过行政审批 (略) 提交陈述申请,我委不再受理书面陈述材料。超过公示截止日期的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 (略) 理。
联系地址: (略) (略) 308号政务服务中 (略) 住房城乡建委窗口。
邮编:#,联系电话:#。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重庆骏 (略) 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类型 |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审查意见 |
1 | 重庆骏 (略) | 增项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级 | 同 意 |
2 | 重庆墅改 (略) | 新办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结构补强) | 不分等级 | 同 意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骏 (略) 等2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2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自公示之日起2天后可通过“重庆建设 (略) →网上申报→行政审批 (略) ”查询具体意见。)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于2024年9月22日24时前,通过行政审批 (略) 提交陈述申请,我委不再受理书面陈述材料。超过公示截止日期的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 (略) 理。
联系地址: (略) (略) 308号政务服务中 (略) 住房城乡建委窗口。
邮编:#,联系电话:#。
(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
重庆骏 (略) 等2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类型 |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审查意见 |
1 | 重庆骏 (略) | 增项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级 | 同 意 |
2 | 重庆墅改 (略) | 新办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结构补强) | 不分等级 | 同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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