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养犬管理条例》立法项目第三方服务的公告
关于采购《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养犬管理条例》立法项目第三方服务的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关于采购《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养犬管理条例》立法项目
第三方服务的公告
为加强推进我县养犬管理工作,引导规范养犬行为。根据《立法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拟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开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人大立法相关编制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参与竞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略) 罚法》《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协助编制《条例》。
(二)预算控制价:(略),包括:县内外现场调研工作费用、专家论证会议和立法听证会议相关费用、条例起草及审查工作服务费用、资料编印费等全部费用。
(三)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二、项目采购内容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纳入2024年度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项目, (略) 牵头起草。为确保《条例》起草质量,现需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服务,于2025年1月31日前辅助完成起草工作。
主要内容如下: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为《条例》起草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形成《法律法规汇编》;
2.拟定《调研方案》,开展县内外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开展《条例》起草(起草内容包括:具体条文,每一条款说明和理由,每一条款的立法依据和参考借鉴依据)、征求公众及部门意见、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工作,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表、《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
4.形成《条例(送审稿)》《条例(立法依据对照表)》《起草说明》(起草说明的主要内容包含: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法律依据、必要性可行性、起草过程、立法效果的预期评估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重要事项)《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材料;
5.协助完成《条例(草案)》报送县人民政府审议、修改工作;
6.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完成审议、修改工作;配合《条例》公布、解读阶段相关工作。
三、报价金额
报价不得超过(略)元,超过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直至草案经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草案需在2025年2月前提供)。工作进度按照县人大立法工作进度安排执行。
服务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五、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根据付款要求完成各阶段性任务,编制草案经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视为项目通过验收。
六、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具有如下条件的单位或机构均可参加:
(1) (略) 校、法律研究所或与立法相关的专业研究所、律师事务所;
(2)不少于3人的专业团队; (略) 校、法律研究所或与立法相关的专业研究所团队人员需要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其中一名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20年,其余律师最低执业年限不少于6年,且都通过法律资格考试;
(3)投标人必须是在 (略) 注册成立且有办公场所。律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该律师事务所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如为律师事务所投标,则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支机构投标,则提供总所授权及分支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略)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五)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提交材料
参加报价的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资质证件复印件;
3.服务方案;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5.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需要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全国查询范围)。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见附件)。
注: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邮寄件以送达时间为准)。
(二)相关材料请以邮政快递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以上资料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胡日瑄
联系电话:0898-(略),(略)
地 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 (略) 口内进100米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业务技术大楼3楼治安管理大队综合办公室
九、结果公布
结果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公布。
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2024年10月12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单位名称)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关于采购《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养犬管理条例》立法项目
第三方服务的公告
为加强推进我县养犬管理工作,引导规范养犬行为。根据《立法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拟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开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人大立法相关编制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参与竞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略) 罚法》《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协助编制《条例》。
(二)预算控制价:(略),包括:县内外现场调研工作费用、专家论证会议和立法听证会议相关费用、条例起草及审查工作服务费用、资料编印费等全部费用。
(三)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二、项目采购内容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纳入2024年度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项目, (略) 牵头起草。为确保《条例》起草质量,现需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服务,于2025年1月31日前辅助完成起草工作。
主要内容如下: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为《条例》起草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形成《法律法规汇编》;
2.拟定《调研方案》,开展县内外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开展《条例》起草(起草内容包括:具体条文,每一条款说明和理由,每一条款的立法依据和参考借鉴依据)、征求公众及部门意见、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工作,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表、《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
4.形成《条例(送审稿)》《条例(立法依据对照表)》《起草说明》(起草说明的主要内容包含: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法律依据、必要性可行性、起草过程、立法效果的预期评估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重要事项)《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材料;
5.协助完成《条例(草案)》报送县人民政府审议、修改工作;
6.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完成审议、修改工作;配合《条例》公布、解读阶段相关工作。
三、报价金额
报价不得超过(略)元,超过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直至草案经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草案需在2025年2月前提供)。工作进度按照县人大立法工作进度安排执行。
服务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五、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根据付款要求完成各阶段性任务,编制草案经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视为项目通过验收。
六、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具有如下条件的单位或机构均可参加:
(1) (略) 校、法律研究所或与立法相关的专业研究所、律师事务所;
(2)不少于3人的专业团队; (略) 校、法律研究所或与立法相关的专业研究所团队人员需要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其中一名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20年,其余律师最低执业年限不少于6年,且都通过法律资格考试;
(3)投标人必须是在 (略) 注册成立且有办公场所。律师事务所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该律师事务所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如为律师事务所投标,则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支机构投标,则提供总所授权及分支机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略)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五)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提交材料
参加报价的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资质证件复印件;
3.服务方案;
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5.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需要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全国查询范围)。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见附件)。
注:所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邮寄件以送达时间为准)。
(二)相关材料请以邮政快递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以上资料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胡日瑄
联系电话:0898-(略),(略)
地 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 (略) 口内进100米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业务技术大楼3楼治安管理大队综合办公室
九、结果公布
结果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公布。
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琼中黎族苗族自 (略) 2024年10月12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单位名称)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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