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B超、便携式视力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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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B超、便携式视力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B超、便携式视力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7:4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68.(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69-(略)
采购单位 (略) 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安 (略) 1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工,0769-(略)

项目概况

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B超、便携式视力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B超、便携式视力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8.(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

便携式B超(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两台

详见第二章

便携式视力仪两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谈判响应承诺函》。3)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③响应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方式:现场购买。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元的,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长安 (略) 10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联系方式:何工,0769-(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  0769-(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B超、便携式视力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7:4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68.(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69-(略)
采购单位 (略) 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安 (略) 1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工,0769-(略)

项目概况

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B超、便携式视力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便携式B超、便携式视力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8.(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

便携式B超(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两台

详见第二章

便携式视力仪两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谈判响应承诺函》。3)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②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③响应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方式:现场购买。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按上述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元的,从其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长安 (略) 10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城街道御景大厦303室( (略) 政府旁)            

联系方式:何工,0769-(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  076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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