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运力平台专项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2024年运力平台专项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内容: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运力平台专项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略) (略) (略) 专项服务,采购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 (略) (略) 开展如下相关服务: (略) 使用、快递快运轨迹跟踪、地图使用、云资源服务、在途车辆高级数据服务、短信服务、基础数据运维服务、计费规则维护支持、车队基础数据维护、货源管理、手机APP调度、保险运维、IoT服务、计费管理、物流信用、帮助中心、货主端APP管理、承运商和司机端APP管理、小程序端管理、用户培训、技术支持、数据分析服务、客服服务。
2.2采购范围:本项 (略) 使用、快递快运轨迹跟踪、地图使用、云资源服务、在途车辆高级数据服务、短信服务、基础数据运维服务、计费规则维护支持、车队基础数据维护、货源管理、手机APP调度、保险运维、IoT服务、计费管理、物流信用、帮助中心、货主端APP管理、承运商和司机端APP管理、小程序端管理、用户培训、技术支持、数据分析服务、客服服务。
2.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工期/交货期 (如有) | 备注 | |
1 | 01 | (略) (略) 专项服务 | 1 | (略) (略) 专项服务 | 620 | 62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 /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 (略) 采购管理办法》(Q/CSG-GPG 2 13 2 001-2023)中第十二条“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或依法不适合于招标的项目,依据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和电子商城的电商化采购等非招标方式。”和《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14 3 030-2023)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属于国 (略) 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规定。 (略) ( (略) )已经建成,是公司唯一的 (略) ,资产属 (略) (略) , (略) 的平台及配套运营服务, (略) 对物资配送业务全流程实施监管。 根据《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14 3 030-2023)第五十一条第五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略) 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因此, (略) 唯一合法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略) (略) | (略) (略) (略) 产 (略) 下属集中建设 (略) (略) ,为优化主营业务效率、整合产业价值链资源等提供全 (略) 化支撑与服务。负责“ (略) +”平台系统开发、集成、运行维护与运营管理,以及相关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技术应用。 (略) (略) (略) 运营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格能力,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略) 是 (略) (略) 负责建设及运营管理。目前支持组织机构、角色权限、人员、仓库、承运商的对应关系建立,具备货源导入发布、任务调度、派车换车、货物交接、在途监控、异常报警等功能,货主和司机的手机app版本已同步上线。 | (略) (略) 专项服务[ (略) (略) 专项服务]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
(略) (略) (www.http://**)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 (略) (略) 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受理邮箱:*@*ttp://**)
异议递交电话:020-#、#、#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 (略) 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57号
采购代理机构: (略)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转2转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略)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09-23
内容: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运力平台专项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略) (略) (略) 专项服务,采购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 (略) (略) 开展如下相关服务: (略) 使用、快递快运轨迹跟踪、地图使用、云资源服务、在途车辆高级数据服务、短信服务、基础数据运维服务、计费规则维护支持、车队基础数据维护、货源管理、手机APP调度、保险运维、IoT服务、计费管理、物流信用、帮助中心、货主端APP管理、承运商和司机端APP管理、小程序端管理、用户培训、技术支持、数据分析服务、客服服务。
2.2采购范围:本项 (略) 使用、快递快运轨迹跟踪、地图使用、云资源服务、在途车辆高级数据服务、短信服务、基础数据运维服务、计费规则维护支持、车队基础数据维护、货源管理、手机APP调度、保险运维、IoT服务、计费管理、物流信用、帮助中心、货主端APP管理、承运商和司机端APP管理、小程序端管理、用户培训、技术支持、数据分析服务、客服服务。
2.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服务期/工期/交货期 (如有) | 备注 | |
1 | 01 | (略) (略) 专项服务 | 1 | (略) (略) 专项服务 | 620 | 62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 / |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 (略) 采购管理办法》(Q/CSG-GPG 2 13 2 001-2023)中第十二条“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或依法不适合于招标的项目,依据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和电子商城的电商化采购等非招标方式。”和《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14 3 030-2023)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属于国 (略) 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的规定。 (略) ( (略) )已经建成,是公司唯一的 (略) ,资产属 (略) (略) , (略) 的平台及配套运营服务, (略) 对物资配送业务全流程实施监管。 根据《 (略)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14 3 030-2023)第五十一条第五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略) 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因此, (略) 唯一合法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略) (略) | (略) (略) (略) 产 (略) 下属集中建设 (略) (略) ,为优化主营业务效率、整合产业价值链资源等提供全 (略) 化支撑与服务。负责“ (略) +”平台系统开发、集成、运行维护与运营管理,以及相关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 (略) 技术应用。 (略) (略) (略) 运营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格能力,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略) 是 (略) (略) 负责建设及运营管理。目前支持组织机构、角色权限、人员、仓库、承运商的对应关系建立,具备货源导入发布、任务调度、派车换车、货物交接、在途监控、异常报警等功能,货主和司机的手机app版本已同步上线。 | (略) (略) 专项服务[ (略) (略) 专项服务]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
(略) (略) (www.http://**)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 (略) (略) 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受理邮箱:*@*ttp://**)
异议递交电话:020-#、#、#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略)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 (略) 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757号
采购代理机构: (略)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转2转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略)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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