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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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立法项目来源, (略) 地方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立法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略) 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现公开征集 (略) 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内容

应当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三、征集要求

提出的立法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依据和有关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主要问题,有建议项目草案初稿、相关调研报告或者法规、规章草案文本的请一并提供。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立法建议,公民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截止时间

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联 系 人:刘朋琪

联系电话:0476-*(兼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 (略) (略) 立法科( (略) (略) 王府大街8号)



(略) (略)

2024年10月12日


为进一步拓展立法项目来源, (略) 地方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立法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略) 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现公开征集 (略) 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集内容

应当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三、征集要求

提出的立法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依据和有关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主要问题,有建议项目草案初稿、相关调研报告或者法规、规章草案文本的请一并提供。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立法建议,公民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截止时间

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联 系 人:刘朋琪

联系电话:0476-*(兼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邮寄地址: (略) (略) 立法科( (略) (略) 王府大街8号)



(略) (略)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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