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垃圾房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垃圾房工程招标公告
(略) (略) 新建垃圾房工程(总价承包)
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GMGS-LXGC-2024-005
采购人: (略) (略) (略)
采购组织机构: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
目录
(略) (略) 关于新建垃圾房工程(总价承包)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SHGS-LXGC-2024-00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建垃圾房工程项 (略) 批准实施,建设单 (略) (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采购 (略) (略) ,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略) 内。
建设规模:在既有垃圾场位置上新建一座钢结构垃圾房,建筑面积163.48m2,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5.58m,采用600mm高独立基础,基础以上为Q235B钢架结构,室内地面为混凝土地面待防水层,墙体及屋面使用压型钢板封闭,设置装载机进出的5.8m*4.5m的门洞一个,门口设置雨棚,背面设置1道上屋面钢梯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略) (略) 新建垃圾房工程项目施工图》。
2.2 采购内容
采购范围:审定的施工图范围。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3日。
2.3 其他说明:无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2020年8月-2023年8月)完成至少1项施工的业绩证明。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其他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申请。
3.2报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人未 (略) 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21时至 2024年10月15日21时, (略) (http://**)报名,同时将报名表(附表)发至本项 (略) (略) 集团昆明 (略) 联系人电子邮箱(报名表中联系人请于开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若需澄清时会进行联系,因通信无法联系导致不能澄清、或其他原因导致废标的,相应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并电话联系采购组织机构,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报价文件的制作和上传
本次投标为线下投标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8时10分至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地点为: (略) (略) (略) (略)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略)
采购组织机构: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会议室
邮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71- *
电子邮箱:*@*63.com
8.汇款方式及信息
8.1汇款信息
单 位 名 称: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924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 (略) (略) (略) 东郊杨方凹昆明配件厂内
开 户 银 行:工行昆明牛街庄支行
银 行 账 号:*4048
备注栏必须注明:GMGS-LXGC-2024-005
8.2发票获取方式
资料费采用电子发票,投标人在国 (略) 全 (略) (https://inv-http://**.cn)进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查验后,可通过点击“版式文件下载”按钮,预览或下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版式文件。发票开具后,系统默认将发票推送至投标人税务数字账号,投标人进入税务数字账户即可查看本单位取得或经办的电子发票信息,可自助取得电子发票。
2024年10月12日
报名表格式 *加盖公司公章
采购项目及采购编号 | |
拟参与项目包件号 | |
公司名称 | |
公司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 |
开票信息 |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账号: 税号: 地址: 联系电话: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发票邮寄地址 | |
报名资料费汇款凭证 | |
是否 (略) CA数字证书 | □是□否 |
凡有意参加线上投标项目的投标者, (略) (http://**)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申领CA数字证书。 |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名称: (略) (略) (略) 。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 (略) (略) (略) 东郊杨方凹昆明配件厂内。 | |
1.1.3 | 采购组织机构 | 名称: (略) (略) (略) 。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 (略) (略) (略) 东郊杨方凹昆明配件厂内。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71-* 电子邮箱:*@*63.com | |
1.1.4 | 项目名称 | (略) (略) 新建垃圾房工程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略) 内 | |
1.1.6 | 项目设计人 | (略) 昆明勘 (略) | |
1.1.7 | 项目监理人 | (略) 工程 (略) | |
1.1.8 | 项目代建人 | 无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采购范围 | 工贸公司新建垃圾房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1.3.2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3日 | |
1.3.3 | 质量要求 | 一次验收合格。 | |
1.4.1 | 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件2表2-1。 财务要求:见附件2表2-2。 业绩要求:见附件2表2-3。 信誉要求:见附件2表2-4。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见附件2表2-5。 其他要求:(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2)设备要求;(3)分包要求;见附件2表2-6。 | |
1.4.2 | 联合体报价 | t不接受。 □接受,具体标段为:______________。 | |
1.4.3 | 不存在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1.4.3项明示的任一情形 | 正文中1.4.3款中(9)-(19)规定的情形, (略) 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 (略) 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报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组织,时间:__________,集合地点:__________。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 |
1.10.1 | 采购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______________。 召开地点:______________。 | |
1.10.2 | 报价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12时前 | |
1.10.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17时前 | |
1.11 | 分包 | R不允许 □允许,分包要求见本章附表。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偏离的具体为:不允许偏离。 |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主要工程内容、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 |
2.2.1 | 报价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 形式:电子,请报价申请人 (略)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相关要求,提交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申请。 | |
2.2.2 |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略) 发布澄清公告。因报价申请人自身原因未查看澄清公告的,后果自负。 | |
2.2.3 | 报价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 | 自行查阅。 | |
2.3.1 |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的主要工程内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报价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申请人请 (略) (http://**)查看采购文件修改内容。报价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 (略) ”中有关该工程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电子文件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 |
2.3.2 | 报价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2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报价人 (略) (https:// http://**)中查看有关该工程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采购人发布采购文件修改后,无论报价人是否查看,均视为报价人已确认收到。 | |
3.1.1 | 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报价承诺书、合同等。 | |
3.2.1 |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 税率9%,税率调整执行国家标准。报价人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编制报价文件,在收到预付款和工程价款结算时向发包人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R有,最高投标限价:27.*元(含税) | |
3.3.1 | 报价有效期 | 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交纳要求附后。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
单 位 名 称: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924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 (略) (略) (略) 东郊杨方凹昆明配件厂内 开 户 银 行:工行昆明牛街庄支行 银 行 账 号:*4048 备注栏必须注明:GMGS-LXGC-2024-005 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标时,现场按照标段(包号)公开各报价人保证金提交的情况,并交评审委员会。 | |
3.4.4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报价人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报价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3、报价人弄虚作假投标。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采购保证金的情形。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在递交报价文件后至评标结果公示前,报价人基本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主动告知。未及时主动告知将造成其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至2022年(3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 | |
3.6 | 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有关要求:______________ | |
3.7.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采购文件所附报价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字、盖章,除此之外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需要签字、 (略) 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涉及到填写报价 (略) 需填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 其他要求:/。 | |
3.7.2 | 报价文件副本份数及装订要求 | 副本份数:1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是,电子版报价文件(光盘) 1份,与纸质版的报价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报价文件需含word版、pdf版(pdf为报价文件正本扫描)各一份。 装订要求:正本、副本分别装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目录应单独编制页码,副本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 |
4.1.1 |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报价文件的须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 |
4.1.2 | 封套上写明内容 | 采购人的地址: (略) (略) (略) (略) 采购人全称: (略) (略) (略) 新建垃圾房项目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报价文件(正本/副本) 在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前不得开启。 报价人名称: | |
4.2.1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 | |
4.2.2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 (略) (略) (略) (略) 会议室 | |
4.2.3 | 退还报价文件 | R否。 □是,退还时间:______________。 | |
4.3 |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报价人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在投标截至前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略) 会议室 |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递交报价文件的先后顺序逆序开标。 |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 确定方式: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 (略) (略) (略) 内抽取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R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人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含网 (略) 址): (略) 。 公示期限: 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7.5.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的期限:无。 | |
8.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略) 。 电话: 0871-*。 邮编: *。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安全目标 | 杜绝安全生产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杜绝因建设引起的特别重大事故 (略) 交通事故;遏制因建设引起 (略) 交通事故;减少因建设引起 (略) 交通事故。 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手续未履行不得开工。 |
环保、水保目标 | (1)无集体投诉事件,环境监控达标;(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二次报价) | ||
报价人承诺 | 按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最低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递交“报价人承诺书”。 | ||
安全生产费 | 按照采购人公布的费用报价;采购人未公布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用提取标准提取,不得删减。 | ||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 ||
其他 | 图纸为pdf格式电子文件,采购人不再另行提供CAD文件。 主要工程内容表中数量仅供参考,实际工程量以图纸为准。 项目中工程量需报价人根据图纸自行读图,采购人不再另行提供工程量清单。 放弃报价的报价人请于开标前发送《弃标函》至报名邮箱,否则 (略) 供应商信用管理考核。 |
报价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本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谈判采购。
1.1.2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采购组织机构: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谈判采购项目名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谈判采购项目设计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谈判采购项目监理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谈判采购项目代建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谈判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谈判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4 报价人资格要求
1.4.1报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4.2“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13)与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其他报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与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其他报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
(18) (略)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
(19)法律法规或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报价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报价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谈判预备会
1.10.1“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澄清报价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10.3谈判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报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报价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报价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邀请书);
(2)报价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主要工程内容;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报价文件格式;
(9)“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异议)
2.2.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谈判文件的澄清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报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报价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报价文件
3.1 报价文件的组成
3.1.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谈判保证金;
(5)主要工程内容;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组织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报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报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报价人应按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包括增值税税金,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报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谈判有效期
3.3.1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谈判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报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人签定合同后30日内,向未成交的报价人和成交人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定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报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格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含封面页、主要工程内容页及盖章页)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复印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含封面页、主要工程内容页及盖章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5.6“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报价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报价文件的编制
3.7.1报价文件应按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报价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2)报价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4.1.1(B)报价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加密的报价文件,采购人( (略) )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1.2(A)报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1.3(A)未按本章4.1.1项或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报价文件的递交
4.2.1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4.2.2(A)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报价人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 (略) 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4.2.3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4(A)采购人收到报价文件后,向报价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报价人完成电子报价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报价人发出提交回执。提交时间以提交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5(B)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 (略) )将予以拒收。
4.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A)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并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报价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报价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略) 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报价人发出确认回执。
4.3.3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报价文件的解密(B)
4.4.1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组织对报价文件的解密,所有报价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4.4.2 报价人应登录 (略) ,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解密电子报价文件,采购人公布电子报价文件解密情况。
4.4.3非因 (略) 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报价人撤回申请。成功解密的电子报价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4.5电子招标投标特殊 (略) 置(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人应中止报价文件的递交,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递交报价文件: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的;
(2)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系统服务器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的;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到场的报价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 (略) 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参加的报价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报价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报价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报价人通过 (略) 对已递交的电子报价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报价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报价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报价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A)
报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采购人代表、有异议的报价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5.3 开标异议(B)
报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期间通过 (略) 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采购人当场通过 (略) 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采购人代表、有异议的报价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标
6.1 评审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报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已集中载明评审标准和否决情形,且否决情形以“※”标注。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人,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7.2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对成交候选人的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标段,成交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或承诺,评分或者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情况,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7.3 评标结果异议
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投标活动。
7.4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成交人名称同时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公示3日。
7.5 履约保证金
7.5.1在签定合同前,成交人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5.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定合同
7.6.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报价人少于2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报价人仍少于2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
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报价 (略) 采购活动,须接 (略) (略) 信用评价管理。
9.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时限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有关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5.2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2款、第5.3款和第7.3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A”和“B”表示纸质招标和电子招标方式下相应条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
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
标段:
序号 | 项目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计划开 工日期 | 计划竣 工日期 | 备注 |
一 | 总工期 | 30 | 2024.10.25 | 2024.11.23 |
附件2:报价人资格要求
表2-1 资格审查资质条件
标段:
序号 | 资质条件 |
1 |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 |
2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
3 |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表2-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标段:
序号 | 财务要求 |
1 | 应邀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用于申请本项目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元。 |
备注:1.报价人的营运资金为最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信贷额度。
2.报价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表2-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标段:
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近3年以来(2020年8月-2023年8月)完成至少1项施工的业绩证明。(业绩须为已验收完成的业绩,在建项目不计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
表2-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标段:
序号 | 项目 | 资格要求 |
1 | 诉讼及仲裁 | 报价人在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近5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2 | 履约情况 | 报价人在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近5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3 | 失信被执行人 | 报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报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报价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6 | 行贿犯罪情况 | 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近3 年)(递交报价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 (略) http://**查询。 |
7 | 投标资格 | 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
8 | 辖内失信(如果作为条件) | 报价人在2018年10月至2023年10月不 (略) (略) 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的。 |
9 | 其他信誉要求 | 投标人提供微信“昆铁+”小程序“资讯-采购需求-工程”中发布的《 (略) (略) 2023年零小工程施工企业和业务外包企业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截取等级评定截图证明材料。(没有查询到评价结果的本内容填写“无”) |
备注:1.对报价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报价人的信誉状况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报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4. 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是指国家行业监管部门、 (略) (略) 、铁路公司发现并作 (略) 理的。
表2-5 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以上职称,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2021年7月~ 2024年6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表2-6 资格审查其他要求
表2-6-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 | 项目副经理 | 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 | |
2 | 计划合同负责人 | 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工作 3 年及以上。 | |
3 | 财务负责人 | 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财务工作3年及以上。 | |
4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5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6 | 试验负责人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年及以上。 | |
7 | 专业工程师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年及以上建筑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房建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 |
8 | 自有产业工人数量 | 拟上场的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 5 %以上。 |
注:上述人员须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自有产业工人无需提供证明,但需在报价人承诺书中承诺)
表2-6-2 专用设备要求
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备注 |
1 | 自卸汽车 | 1 | ||
2 | 混凝土振捣器 | ZX50 | 3 | |
3 | 砂浆搅拌机 | JZC250 | 2 | |
4 | 电焊机 | AX-900,600 | 2 | |
5 | 吊机 | 15吨 | 1 |
表2-7分包要求
标段: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专业分包,分包人资格要求为:。 |
备注:1.分包内容: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施工的专项工程。
2.分包金额:同一标段专业工程分包的合同额累计不超过标段合同额的三分之一(不计迁改工程)
3.分包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分包单位的信誉要求应满足本招标项目对于报价人的信誉要求,并不得存在采购文件报价人须知正文1.4.3款的任一情形。
附件3:开标记录表
施工(单价承包)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报价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签名 |
采购人的最高投标限价 | ||||||
开标现场异议情况 |
采购人代表:_______ 记录人:_______ 监标人:_______
_______年月日
附件4: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报价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采购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___________标段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递交至______(详细地址)或传真至______(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原件递交至______(详细地址)。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_______(签字)
_______年月日
附件5:问题澄清
问题澄清
编号: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采购评审委员会:
对我方_______标段报价文件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报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月日
附件6: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成交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报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
成交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标准。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姓名)。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_____日内到_______________(指定地点)与我方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7.5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人: 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签字)
年月日
附件7:成交结果通知书
成交结果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未成交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_______________(成交人名称)于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报价文件,确定_______________(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人: 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8: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采购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报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略) 新建垃圾房施工图.pdf(略) (略) 新建垃圾房工程(总价承包)
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GMGS-LXGC-2024-005
采购人: (略) (略) (略)
采购组织机构: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
目录
(略) (略) 关于新建垃圾房工程(总价承包)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SHGS-LXGC-2024-00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建垃圾房工程项 (略) 批准实施,建设单 (略) (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采购 (略) (略) ,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略) 内。
建设规模:在既有垃圾场位置上新建一座钢结构垃圾房,建筑面积163.48m2,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5.58m,采用600mm高独立基础,基础以上为Q235B钢架结构,室内地面为混凝土地面待防水层,墙体及屋面使用压型钢板封闭,设置装载机进出的5.8m*4.5m的门洞一个,门口设置雨棚,背面设置1道上屋面钢梯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略) (略) 新建垃圾房工程项目施工图》。
2.2 采购内容
采购范围:审定的施工图范围。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3日。
2.3 其他说明:无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2020年8月-2023年8月)完成至少1项施工的业绩证明。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其他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申请。
3.2报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人未 (略) 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21时至 2024年10月15日21时, (略) (http://**)报名,同时将报名表(附表)发至本项 (略) (略) 集团昆明 (略) 联系人电子邮箱(报名表中联系人请于开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若需澄清时会进行联系,因通信无法联系导致不能澄清、或其他原因导致废标的,相应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并电话联系采购组织机构,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报价文件的制作和上传
本次投标为线下投标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8时10分至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地点为: (略) (略) (略) (略)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略)
采购组织机构: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会议室
邮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71- *
电子邮箱:*@*63.com
8.汇款方式及信息
8.1汇款信息
单 位 名 称: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924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 (略) (略) (略) 东郊杨方凹昆明配件厂内
开 户 银 行:工行昆明牛街庄支行
银 行 账 号:*4048
备注栏必须注明:GMGS-LXGC-2024-005
8.2发票获取方式
资料费采用电子发票,投标人在国 (略) 全 (略) (https://inv-http://**.cn)进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查验后,可通过点击“版式文件下载”按钮,预览或下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版式文件。发票开具后,系统默认将发票推送至投标人税务数字账号,投标人进入税务数字账户即可查看本单位取得或经办的电子发票信息,可自助取得电子发票。
2024年10月12日
报名表格式 *加盖公司公章
采购项目及采购编号 | |
拟参与项目包件号 | |
公司名称 | |
公司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 |
开票信息 |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账号: 税号: 地址: 联系电话: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发票邮寄地址 | |
报名资料费汇款凭证 | |
是否 (略) CA数字证书 | □是□否 |
凡有意参加线上投标项目的投标者, (略) (http://**)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申领CA数字证书。 |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采购人 | 名称: (略) (略) (略) 。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 (略) (略) (略) 东郊杨方凹昆明配件厂内。 | |
1.1.3 | 采购组织机构 | 名称: (略) (略) (略) 。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 (略) (略) (略) 东郊杨方凹昆明配件厂内。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71-* 电子邮箱:*@*63.com | |
1.1.4 | 项目名称 | (略) (略) 新建垃圾房工程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略) 内 | |
1.1.6 | 项目设计人 | (略) 昆明勘 (略) | |
1.1.7 | 项目监理人 | (略) 工程 (略) | |
1.1.8 | 项目代建人 | 无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采购范围 | 工贸公司新建垃圾房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
1.3.2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3日 | |
1.3.3 | 质量要求 | 一次验收合格。 | |
1.4.1 | 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件2表2-1。 财务要求:见附件2表2-2。 业绩要求:见附件2表2-3。 信誉要求:见附件2表2-4。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见附件2表2-5。 其他要求:(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2)设备要求;(3)分包要求;见附件2表2-6。 | |
1.4.2 | 联合体报价 | t不接受。 □接受,具体标段为:______________。 | |
1.4.3 | 不存在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1.4.3项明示的任一情形 | 正文中1.4.3款中(9)-(19)规定的情形, (略) 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 (略) 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报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组织,时间:__________,集合地点:__________。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 |
1.10.1 | 采购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______________。 召开地点:______________。 | |
1.10.2 | 报价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12时前 | |
1.10.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17时前 | |
1.11 | 分包 | R不允许 □允许,分包要求见本章附表。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偏离的具体为:不允许偏离。 | |
2.1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主要工程内容、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 |
2.2.1 | 报价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 形式:电子,请报价申请人 (略)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相关要求,提交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申请。 | |
2.2.2 |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略) 发布澄清公告。因报价申请人自身原因未查看澄清公告的,后果自负。 | |
2.2.3 | 报价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 | 自行查阅。 | |
2.3.1 |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的主要工程内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报价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申请人请 (略) (http://**)查看采购文件修改内容。报价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 (略) ”中有关该工程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3)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电子文件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 |
2.3.2 | 报价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2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报价人 (略) (https:// http://**)中查看有关该工程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采购人发布采购文件修改后,无论报价人是否查看,均视为报价人已确认收到。 | |
3.1.1 | 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报价承诺书、合同等。 | |
3.2.1 |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 税率9%,税率调整执行国家标准。报价人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编制报价文件,在收到预付款和工程价款结算时向发包人出具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R有,最高投标限价:27.*元(含税) | |
3.3.1 | 报价有效期 | 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交纳要求附后。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
单 位 名 称: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924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 (略) (略) (略) 东郊杨方凹昆明配件厂内 开 户 银 行:工行昆明牛街庄支行 银 行 账 号:*4048 备注栏必须注明:GMGS-LXGC-2024-005 二、投标(交易)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标时,现场按照标段(包号)公开各报价人保证金提交的情况,并交评审委员会。 | |
3.4.4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报价人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根据报价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2)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3、报价人弄虚作假投标。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采购保证金的情形。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在递交报价文件后至评标结果公示前,报价人基本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主动告知。未及时主动告知将造成其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至2022年(3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 | |
3.6 | 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允许,有关要求:______________ | |
3.7.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采购文件所附报价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字、盖章,除此之外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余需要签字、 (略) 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涉及到填写报价 (略) 需填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 其他要求:/。 | |
3.7.2 | 报价文件副本份数及装订要求 | 副本份数:1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是,电子版报价文件(光盘) 1份,与纸质版的报价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报价文件需含word版、pdf版(pdf为报价文件正本扫描)各一份。 装订要求:正本、副本分别装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目录应单独编制页码,副本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 |
4.1.1 |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报价文件的须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 |
4.1.2 | 封套上写明内容 | 采购人的地址: (略) (略) (略) (略) 采购人全称: (略) (略) (略) 新建垃圾房项目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报价文件(正本/副本) 在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前不得开启。 报价人名称: | |
4.2.1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 | |
4.2.2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 (略) (略) (略) (略) 会议室 | |
4.2.3 | 退还报价文件 | R否。 □是,退还时间:______________。 | |
4.3 |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报价人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在投标截至前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略) 会议室 |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递交报价文件的先后顺序逆序开标。 |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 确定方式: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 (略) (略) (略) 内抽取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R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人 |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含网 (略) 址): (略) 。 公示期限: 3 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7.5.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的期限:无。 | |
8.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 (略) (略)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略) 。 电话: 0871-*。 邮编: *。 |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安全目标 | 杜绝安全生产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杜绝因建设引起的特别重大事故 (略) 交通事故;遏制因建设引起 (略) 交通事故;减少因建设引起 (略) 交通事故。 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手续未履行不得开工。 |
环保、水保目标 | (1)无集体投诉事件,环境监控达标;(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二次报价) | ||
报价人承诺 | 按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最低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并递交“报价人承诺书”。 | ||
安全生产费 | 按照采购人公布的费用报价;采购人未公布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费用提取标准提取,不得删减。 | ||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 ||
其他 | 图纸为pdf格式电子文件,采购人不再另行提供CAD文件。 主要工程内容表中数量仅供参考,实际工程量以图纸为准。 项目中工程量需报价人根据图纸自行读图,采购人不再另行提供工程量清单。 放弃报价的报价人请于开标前发送《弃标函》至报名邮箱,否则 (略) 供应商信用管理考核。 |
报价人须知正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本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谈判采购。
1.1.2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采购组织机构: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谈判采购项目名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谈判采购项目设计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谈判采购项目监理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谈判采购项目代建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谈判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谈判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4 报价人资格要求
1.4.1报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4.2“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13)与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其他报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与本谈判采购项目的其他报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
(18) (略)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
(19)法律法规或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报价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报价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报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谈判预备会
1.10.1“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澄清报价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10.3谈判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报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报价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报价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邀请书);
(2)报价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主要工程内容;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报价文件格式;
(9)“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异议)
2.2.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谈判文件的澄清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报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报价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人。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报价文件
3.1 报价文件的组成
3.1.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谈判保证金;
(5)主要工程内容;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组织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报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报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报价人应按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包括增值税税金,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报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主要工程内容”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谈判有效期
3.3.1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谈判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报价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人签定合同后30日内,向未成交的报价人和成交人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定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报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合格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含封面页、主要工程内容页及盖章页)或业主方出具的业绩证明等复印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含封面页、主要工程内容页及盖章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3.5.6“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报价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报价文件的编制
3.7.1报价文件应按第八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报价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2)报价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4.1.1(B)报价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 (略) 的要求加密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加密的报价文件,采购人( (略) )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1.2(A)报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1.3(A)未按本章4.1.1项或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报价文件的递交
4.2.1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4.2.2(A)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报价人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 (略) 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4.2.3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4(A)采购人收到报价文件后,向报价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报价人完成电子报价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报价人发出提交回执。提交时间以提交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5(B)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 (略) )将予以拒收。
4.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A)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并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报价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报价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略) 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报价人发出确认回执。
4.3.3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报价文件的解密(B)
4.4.1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组织对报价文件的解密,所有报价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4.4.2 报价人应登录 (略) ,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解密电子报价文件,采购人公布电子报价文件解密情况。
4.4.3非因 (略) 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报价人撤回申请。成功解密的电子报价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4.5电子招标投标特殊 (略) 置(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人应中止报价文件的递交,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递交报价文件: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的;
(2)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系统服务器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的;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到场的报价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 (略) 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参加的报价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报价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报价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报价人通过 (略) 对已递交的电子报价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报价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报价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报价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A)
报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采购人代表、有异议的报价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5.3 开标异议(B)
报价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期间通过 (略) 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采购人当场通过 (略) 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采购人代表、有异议的报价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标
6.1 评审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报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已集中载明评审标准和否决情形,且否决情形以“※”标注。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人,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7.2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对成交候选人的公示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标段,成交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或承诺,评分或者经评审的投标报价情况,异议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7.3 评标结果异议
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投标活动。
7.4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成交人名称同时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公示3日。
7.5 履约保证金
7.5.1在签定合同前,成交人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5.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定合同
7.6.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8.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报价人少于2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报价人仍少于2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
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报价 (略) 采购活动,须接 (略) (略) 信用评价管理。
9.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时限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有关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5.2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2款、第5.3款和第7.3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A”和“B”表示纸质招标和电子招标方式下相应条款。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
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
标段:
序号 | 项目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计划开 工日期 | 计划竣 工日期 | 备注 |
一 | 总工期 | 30 | 2024.10.25 | 2024.11.23 |
附件2:报价人资格要求
表2-1 资格审查资质条件
标段:
序号 | 资质条件 |
1 |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 |
2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
3 | 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表2-2 资格审查财务要求
标段:
序号 | 财务要求 |
1 | 应邀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用于申请本项目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元。 |
备注:1.报价人的营运资金为最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信贷额度。
2.报价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表2-3 资格审查业绩要求
标段:
业绩类目 | 业绩要求 |
近3年以来(2020年8月-2023年8月)完成至少1项施工的业绩证明。(业绩须为已验收完成的业绩,在建项目不计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
表2-4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
标段:
序号 | 项目 | 资格要求 |
1 | 诉讼及仲裁 | 报价人在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近5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2 | 履约情况 | 报价人在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近5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3 | 失信被执行人 | 报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报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 | 报价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
6 | 行贿犯罪情况 | 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近3 年)(递交报价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 (略) http://**查询。 |
7 | 投标资格 | 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
8 | 辖内失信(如果作为条件) | 报价人在2018年10月至2023年10月不 (略) (略) 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的。 |
9 | 其他信誉要求 | 投标人提供微信“昆铁+”小程序“资讯-采购需求-工程”中发布的《 (略) (略) 2023年零小工程施工企业和业务外包企业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截取等级评定截图证明材料。(没有查询到评价结果的本内容填写“无”) |
备注:1.对报价人的信誉要求将覆盖整个招标阶段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为止。
2.报价人的信誉状况若查实存在失信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3.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报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4. 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是指国家行业监管部门、 (略) (略) 、铁路公司发现并作 (略) 理的。
表2-5 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以上职称,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2021年7月~ 2024年6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表2-6 资格审查其他要求
表2-6-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序号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 | 项目副经理 | 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 | |
2 | 计划合同负责人 | 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工作 3 年及以上。 | |
3 | 财务负责人 | 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从事财务工作3年及以上。 | |
4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5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6 | 试验负责人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任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年及以上。 | |
7 | 专业工程师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年及以上建筑等类似工程项目相关工作经验,从事房建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 |
8 | 自有产业工人数量 | 拟上场的自有产业工人在劳动力中的占比 5 %以上。 |
注:上述人员须与报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自有产业工人无需提供证明,但需在报价人承诺书中承诺)
表2-6-2 专用设备要求
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备注 |
1 | 自卸汽车 | 1 | ||
2 | 混凝土振捣器 | ZX50 | 3 | |
3 | 砂浆搅拌机 | JZC250 | 2 | |
4 | 电焊机 | AX-900,600 | 2 | |
5 | 吊机 | 15吨 | 1 |
表2-7分包要求
标段: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专业分包,分包人资格要求为:。 |
备注:1.分包内容: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施工的专项工程。
2.分包金额:同一标段专业工程分包的合同额累计不超过标段合同额的三分之一(不计迁改工程)
3.分包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4.分包单位的信誉要求应满足本招标项目对于报价人的信誉要求,并不得存在采购文件报价人须知正文1.4.3款的任一情形。
附件3:开标记录表
施工(单价承包)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报价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签名 |
采购人的最高投标限价 | ||||||
开标现场异议情况 |
采购人代表:_______ 记录人:_______ 监标人:_______
_______年月日
附件4: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报价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采购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___________标段的报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递交至______(详细地址)或传真至______(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将原件递交至______(详细地址)。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_______(签字)
_______年月日
附件5:问题澄清
问题澄清
编号: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采购评审委员会:
对我方_______标段报价文件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报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月日
附件6: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成交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报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
成交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标准。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姓名)。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__(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_____日内到_______________(指定地点)与我方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谈判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7.5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人: 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签字)
年月日
附件7:成交结果通知书
成交结果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未成交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_______________(成交人名称)于_______________(投标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报价文件,确定_______________(成交人名称)为成交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人: 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8: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单价承包)采购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报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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