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发生器
氮气发生器
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 氮气发生器 | 项目编号: | fjmu*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 | 预算金额: | *.00 |
付款方式 |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资产建账入库30天内付清 |
物品名称: | 氮气发生器 | 数量: | 1 | 单位: | 台 | ||
预算单价: | *.00 | 是否标配: | 否 | ||||
申购时间: | 2024-10-12 | 保修期(月): | 24 | ||||
送货地址: | 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 ||||||
设备清单列表: | |||||||
技术参数: | 一、投标人须知 1、请投标方认真阅读“网上竞价人须知”和“网上竞价使用手册”:http://** 2、请投标方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附件)盖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将所有扫描的图片粘贴至同一份WORD或PDF文档中,请勿逐个图片上传。 3、报价说明:参照闽财购[2010]18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值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4、福建医科大学 (略) 相关问题请咨询0591-*。 5、若所投产品中含管理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须符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的相关规定(http://**),且其CPU、操作系统、集中式数据库应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http://**_*.html),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技术参数: 1. 整机氮气发生器主机(非贴牌)1台,全内置设计,包括内置高效分子筛柱2根,静音无油空压机1个、氮气缓冲器1个、空气缓冲器1个、具有快速产气系统功能、微处理器控制系统(CPU液晶触控),可升级软件等; 2.氮气流量:0 - 45L/min可调;氮气纯度:可达99.9 %;氮气出口压力:0-116Psi 可调; 3.仪器需采用PSA高效碳分子筛(CMS)过滤技术,且具有高纯氮气反吹功能,使产生氮气纯度高,以确保无空气中其他杂质的残留; 4.高效碳分子筛正常使用不低于15年,无需更换,使用寿命需厂家出具承诺书; 5.内置静音无油空压机,并单独配有静音罩; 6.内置空气和氮气双缓冲器各20L,空压机无需连续不断工作; 7.为减少实验室占地空间,高度不超过75cm。 | ||||||
售后服务要求: | 一、售后服务要求 8、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
(1)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免税价(CIP,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价。报价中含外贸代理服务费及海关进关等相关费用)。 (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非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含税价(福建医科大学校内指定地点价)。交货时应提供相关的海关证明资料。 (3)若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报产品到达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的人民币价。 (4)投标报价含产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成套产品,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出配套各产品的分项报价(进口产品须注明含税价或免税价)及来源地。 2、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货物就位的一切费用。 (1)国产及进口非免税产品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 (2)进口免税产品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学校预支付100% (略) , (略) 对外付款(货物到达口岸后付80%的合同款,余款20%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三个月后付清),验收 (略) 提供合法结算单据(外商发票、银行购汇水单、手续费发票等)。 5、若中标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采购人、中标人将共同委托具有相应 (略) 办理货物进口减免税等进口相关手续。 6、验收要求: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若有)进行验收,有可能做破坏性实验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验收方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为期30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采购人对货物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的,验收通过;不合格的,中标人需进行更换或整改,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合格。验收时中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相关材料,如发现货物与之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六、违约责任 |
基本信息与申购明细
项目名称: | 氮气发生器 | 项目编号: | fjmu* |
采购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 | 预算金额: | *.00 |
付款方式 | 货到安装,验收合格,资产建账入库30天内付清 |
物品名称: | 氮气发生器 | 数量: | 1 | 单位: | 台 | ||
预算单价: | *.00 | 是否标配: | 否 | ||||
申购时间: | 2024-10-12 | 保修期(月): | 24 | ||||
送货地址: | 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 ||||||
设备清单列表: | |||||||
技术参数: | 一、投标人须知 1、请投标方认真阅读“网上竞价人须知”和“网上竞价使用手册”:http://** 2、请投标方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附件)盖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将所有扫描的图片粘贴至同一份WORD或PDF文档中,请勿逐个图片上传。 3、报价说明:参照闽财购[2010]18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报价必须低于公告最高限价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有效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值中标(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者中标)。 4、福建医科大学 (略) 相关问题请咨询0591-*。 5、若所投产品中含管理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须符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的相关规定(http://**),且其CPU、操作系统、集中式数据库应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http://**_*.html),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二、技术参数: 1. 整机氮气发生器主机(非贴牌)1台,全内置设计,包括内置高效分子筛柱2根,静音无油空压机1个、氮气缓冲器1个、空气缓冲器1个、具有快速产气系统功能、微处理器控制系统(CPU液晶触控),可升级软件等; 2.氮气流量:0 - 45L/min可调;氮气纯度:可达99.9 %;氮气出口压力:0-116Psi 可调; 3.仪器需采用PSA高效碳分子筛(CMS)过滤技术,且具有高纯氮气反吹功能,使产生氮气纯度高,以确保无空气中其他杂质的残留; 4.高效碳分子筛正常使用不低于15年,无需更换,使用寿命需厂家出具承诺书; 5.内置静音无油空压机,并单独配有静音罩; 6.内置空气和氮气双缓冲器各20L,空压机无需连续不断工作; 7.为减少实验室占地空间,高度不超过75cm。 | ||||||
售后服务要求: | 一、售后服务要求 8、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
(1)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免税价(CIP,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价。报价中含外贸代理服务费及海关进关等相关费用)。 (2)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非免税产品,投标人应报人民币含税价(福建医科大学校内指定地点价)。交货时应提供相关的海关证明资料。 (3)若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报产品到达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的人民币价。 (4)投标报价含产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成套产品,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明确列出配套各产品的分项报价(进口产品须注明含税价或免税价)及来源地。 2、投标报价需包含货物在采购人单位内的安装、搬运及货物就位的一切费用。 (1)国产及进口非免税产品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 (2)进口免税产品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学校预支付100% (略) , (略) 对外付款(货物到达口岸后付80%的合同款,余款20%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三个月后付清),验收 (略) 提供合法结算单据(外商发票、银行购汇水单、手续费发票等)。 5、若中标产品为进口免税产品,采购人、中标人将共同委托具有相应 (略) 办理货物进口减免税等进口相关手续。 6、验收要求:中标人需提供包装完好、全新的货物,所供货物的出厂日期和供货日期之差不得大于6个月。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若有)进行验收,有可能做破坏性实验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验收方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为期30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采购人对货物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的,验收通过;不合格的,中标人需进行更换或整改,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合格。验收时中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相关材料,如发现货物与之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采购人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六、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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