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检测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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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检测站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种植业类农 (略) ,我局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计划对实验室检验检测仪器开展维护保养 (略) ,预算资金为3.(略)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遴选检测站实验室检验检测 (略) ,公告如下:

   一、报名人的资质要求

  (一)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具有仪器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等业务范围的企业。

  (二)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2.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二、检验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一)检验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对象:赛默飞气相色谱仪1300及其附属设备。

  (二)维护保养期限及次数:维保期限为一年,每季度常规维保一次,如遇偶发故障自收到电话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场维保。

  (三)维护保养内容

  1、系统及软件范围内维保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安装,检查,清洁,主板维修等工作流程。

  2、维修保养期间产生的消耗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衬管、色谱柱进样隔垫以及检测器模块等费用由检测站自行采购。 

  三、付款方式

  因该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广宁县 (略) 收到发票后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向财政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即视为广宁县 (略) 已经按期付款。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应保证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检测站实验室检验检测 (略) 报名遴选,并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10月18日前邮寄到广宁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参加遴选。(地址: (略) 广宁 (略) 28号;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758-(略))

  广宁县 (略)

  2024年10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种植业类农 (略) ,我局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计划对实验室检验检测仪器开展维护保养 (略) ,预算资金为3.(略)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遴选检测站实验室检验检测 (略) ,公告如下:

   一、报名人的资质要求

  (一)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具有仪器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等业务范围的企业。

  (二)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2.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二、检验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一)检验检测设备维护保养对象:赛默飞气相色谱仪1300及其附属设备。

  (二)维护保养期限及次数:维保期限为一年,每季度常规维保一次,如遇偶发故障自收到电话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场维保。

  (三)维护保养内容

  1、系统及软件范围内维保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安装,检查,清洁,主板维修等工作流程。

  2、维修保养期间产生的消耗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衬管、色谱柱进样隔垫以及检测器模块等费用由检测站自行采购。 

  三、付款方式

  因该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广宁县 (略) 收到发票后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向财政部门提交办理财政支付申请即视为广宁县 (略) 已经按期付款。

  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应保证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检测站实验室检验检测 (略) 报名遴选,并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10月18日前邮寄到广宁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站参加遴选。(地址: (略) 广宁 (略) 28号;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758-(略))

  广宁县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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