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 (略) (略) 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 (略) (略) 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2024年 (略) (略) 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电子备份文件 (略) (略) (略) 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 (略) 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6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ttp://**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南站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辽宁分公司
账号:*4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柳、高永博
电 话:*
(略)2024年10月14日
项目概况
2024年 (略) (略) 耗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 (略) (略) 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2024年 (略) (略) 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电子备份文件 (略) (略) (略) 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 (略) 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6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ttp://**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南站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辽宁分公司
账号:*4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柳、高永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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