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桃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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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4年桃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4〕6号) 、《关 (略)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农发〔2024〕71号)、《桃江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遴选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通过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250人,共开设5个培训班。其中,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100人(含农机操作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100人,农村创新创业50人。

  二、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发布遴选公告,培育机构自愿提交申报资料、县 (略) 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论在80分以上为合格,入围遴选对象,遴 (略) 党组会议通过,确定为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承训机构。

  三、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申报农民培训所需的资质;

  2.已入驻登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培育单位库。

  3.具备承担申报培训班主题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有所申报培训主题所拥有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创新创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电商和农业机械等相关专业师资;

  5.承担过农民教育培训、能完成学员招生组织,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和指导团队;

  6.服从县 (略) 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和检查验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7.没有不良记录。以下情形不得申报:上年度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不得申报;上年度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行为的,不得申报;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 (略) 罚的培育机构,不得申报。提供虚假证明或佐证材料造假的机构,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报送材料

  1.桃江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简介材料、使用实践基地合同协议。

  3.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4.培训专业培训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5.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培训师资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创新创业、农村电商、农业机械等相关专业教师。

  6.培训计划和方案。包括:内容安排、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安排、教学计划、培训制度、跟踪服务指导等内容。

  7、业绩材料。近2年内参与培训的合同与项目验收表及审计报告。

  8、根据培训主题报送培训方案参加遴选,每家培训机构报送最多不超过2个班。

  五、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0日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资料各一套,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桃江县 (略)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612室)。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微信同号)

????附件1:桃江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附件2:桃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

桃江县 (略)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桃江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doc

附件2桃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doc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4〕6号) 、《关 (略)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农发〔2024〕71号)、《桃江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遴选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通过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250人,共开设5个培训班。其中,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100人(含农机操作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100人,农村创新创业50人。

  二、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发布遴选公告,培育机构自愿提交申报资料、县 (略) 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论在80分以上为合格,入围遴选对象,遴 (略) 党组会议通过,确定为我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承训机构。

  三、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申报农民培训所需的资质;

  2.已入驻登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培育单位库。

  3.具备承担申报培训班主题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有所申报培训主题所拥有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创新创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电商和农业机械等相关专业师资;

  5.承担过农民教育培训、能完成学员招生组织,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和指导团队;

  6.服从县 (略) 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和检查验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7.没有不良记录。以下情形不得申报:上年度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不得申报;上年度有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行为的,不得申报;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 (略) 罚的培育机构,不得申报。提供虚假证明或佐证材料造假的机构,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报送材料

  1.桃江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简介材料、使用实践基地合同协议。

  3.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4.培训专业培训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5.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培训师资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创新创业、农村电商、农业机械等相关专业教师。

  6.培训计划和方案。包括:内容安排、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安排、教学计划、培训制度、跟踪服务指导等内容。

  7、业绩材料。近2年内参与培训的合同与项目验收表及审计报告。

  8、根据培训主题报送培训方案参加遴选,每家培训机构报送最多不超过2个班。

  五、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0日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资料各一套,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桃江县 (略)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612室)。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微信同号)

????附件1:桃江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附件2:桃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

桃江县 (略)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桃江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doc

附件2桃江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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