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县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拉孜县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我县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发挥应有效益,根据《西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略) 区党委 (略) 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现就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原则
资产确权登记应坚持权责明晰、公开透明、应确尽确、不重不漏的原则。
二、确权登记范围
2023-2024年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工作。
三、确权登记类型和内容
本次资产确权登记涉及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两种类型,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和权益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和权益性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主 (略) 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及其他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产。
四、确权登记时间
本次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结束。
五、确权登记组织实施
本次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程序为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簿。在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农业农村和 (略) 牵头具体负责组织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开展实地调查、登记内容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县 (略) 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法登簿并签订确权协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拉孜县 (略)
2024年10月14日
为加强我县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发挥应有效益,根据《西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略) 区党委 (略) 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现就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原则
资产确权登记应坚持权责明晰、公开透明、应确尽确、不重不漏的原则。
二、确权登记范围
2023-2024年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工作。
三、确权登记类型和内容
本次资产确权登记涉及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两种类型,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和权益性资产,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和权益性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主 (略) 交通、农田水利、供水饮水、及其他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产。
四、确权登记时间
本次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结束。
五、确权登记组织实施
本次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程序为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簿。在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农业农村和 (略) 牵头具体负责组织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开展实地调查、登记内容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县 (略) 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对登记事项提出异议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依法登簿并签订确权协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拉孜县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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