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无人认领暂扣款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处置无人认领暂扣款的公告

2001年-2003年期间, (略) 公安 (略) 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扣押涉案现金*元,至今无人认领,现将相关暂扣款项(见清单)进行公告。望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有效 (略) 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作为无主财物依法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人:沈警官,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2001年-2003年无人认领暂扣款明细.xls


2001年-2003年期间, (略) 公安 (略) 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扣押涉案现金*元,至今无人认领,现将相关暂扣款项(见清单)进行公告。望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有效 (略) 办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将作为无主财物依法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人:沈警官,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2001年-2003年无人认领暂扣款明细.xls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