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县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和2024年县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县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和2024年县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中共霞浦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霞委改办〔2020〕2号)和《关于印发<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霞发科〔2020〕17号)等有关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和2024年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县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霞浦县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经济合作组织)资格,成立1年以上,具备良好基础设施的经营实体,财务制度健全。
2、基地主要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重视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和应用,技术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具有先进性,对周边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或具有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广的试验示范作用。在当地具有带动农户提升经济效益和推进脱贫致富的领头作用。
3、基地集中连片并达到以下规模:
①种植业:粮油类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蔬菜、瓜果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茶园面积100亩以上,或经济林1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等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中药材种植面积20亩以上,或食用菌*筒或3500平方米以上。
②养殖业:年产值*元以上,其他特种养殖规模适度。
③农副产品加工业:年产值*元以上或厂房面积500㎡以上,对促进当地种植、养殖业发展效益明显。
4、具有明确的科技发展规划,建立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基地,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拥有专利权、品种权等方面科技成果的申报单位(企业)优先认定。
5、申报单位在土地、环保、安全生产方面无违规等问题;基地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科技素质和管理经验,无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
6、基地有技术实力较强的科研单位、 (略) 校作技术支撑,具有科技特派员(或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人员)2人(含2人)以上,能满足基地建设对科技人员需求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材料
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2、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包括:①基本情况:发展过程、基地规模、硬件设施、科研团队、特色专长;②建设规划:目标定位、主营产业、创新领域、发展方向、组织保障;③现有成效及计划:科技创新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未来科技示范工作计划。)
3、附件材料(复印件请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①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财务人员身份证和任职资格证书。
②示范基地的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③范基地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文件。
④示范基地设施、设备、用地、用房等的权属证明材料。
⑤示范基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产品质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现有科研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身份证号码)。
⑦申报单位、法人、基地负责人的征信证明;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人员。
⑧与科研单位、 (略) 校、职业教育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合作协议。
⑨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任务)情况(提供立项批准文件或验收报告、有关成果证书)。
⑩当前计划实施的科研课题、科技项目情况列表。
备注:⑧⑨⑩为加分项,若有请提供,不是必备材料。
(三)申报程序
1、推荐申报。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填写《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上《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文本,以及附件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审查盖章。
2、资格审查。县 (略) 对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入围建议名单。
3、择优认定。县 (略) 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示范基地认定名单(项目立项总量为15项),并进行公示,印发认定文件,予以命名授牌。经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元,实行单列管理。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以上书面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竖装、胶装,双面打印,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形应不小于小四号字,字体用仿宋-GB2312,正文中的大小标题用宋体加黑,装订成册的书面申报材料应统一编好页码,并做好申报材料目录。于2024年11月29日前统一向霞浦县 (略) 推荐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6.com。
二、2024年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申报
(一)项目申报对象和要求
①县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的法人单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支持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的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项目。
②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项目立项数量及补助资金标准
项目立项总量为3项,采用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为*元。
(三)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
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纸质各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于2024年11月29日前统一向霞浦县 (略) 推荐申报,*@*26.com邮箱,纸质材料送 (略) 5楼508室科技成果与农社发展股。
(四)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提交后由县 (略) 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实;
2. 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补助资金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霞浦县 (略) (科技成果与农社发展股)
联 系 人:潘孝辉
联系电话:*(办公室)
地 址:霞浦县松城街道道弄头5号( (略) 508室)
附件: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2、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霞浦县 (略) (代章)?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全称(盖章)
申报单位地址:
申报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申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霞浦县 (略)
基地建设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国有 □集体 □私营 □个体 □联营 □股份 □外资 □港澳台投资 □其他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 |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基地负责人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 |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人员 | 姓名 | 专业技术职称或学历 | 专业领域 | 电话 | |||||||||||||||
科技特派员 | 姓名 | 派出单位 | 专业领域 | 电话 | |||||||||||||||
基地建设目标 | o综合性基地 o永久性基地 o开发性基地 | ||||||||||||||||||
基地产业领域 | o1.种植业 o2.设施农业 o3.林果蔬 o4.养殖业 o5.加工业 o6.其他 | ||||||||||||||||||
基地主导产业 | 主要产品 | ||||||||||||||||||
基地职工人数(人) | 技术员人数 (人) | 带动农户(户) | |||||||||||||||||
基地总资产(万元) | 基地面积(亩) | ||||||||||||||||||
上一年度基地总产值(万元) | 固定资产 (万元) | ||||||||||||||||||
科技特派员 参与类型 | o1.合作开发 o2.技术引进 o3.技术服务 o4.技术咨询 o5.技术培训 o6.技术入股 o7.技术承包 o8.其他 | ||||||||||||||||||
申报单位意见: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客观有效,绝无虚报隐瞒,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
现场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申 请 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申请单位 :
科技特派员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申请日期 :
霞浦县 (略)
一、基本情况
项目 概况 | 名 称 | ||||||||||||||
行业 领域 | |||||||||||||||
起动时间 | 项目进展阶段 | ||||||||||||||
项目已投资 | 万元 | ||||||||||||||
项目 负责人 (科技特派员) | 姓 名 | 手机 | |||||||||||||
身份证 号码 | 学历 |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
职称 | 职务 | ||||||||||||||
电子信箱 | 现从事主要专业 | ||||||||||||||
项目 单位 | 单位名 称 | 性 质 | |||||||||||||
法人代码 | 法人代表 | ||||||||||||||
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研究开发内容摘要︵限一二〇字内︶ |
二、申报后补助项目的成效说明(内容包括:1.项目简介;2.项目主要内容与已投资情况;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适用范围;5.示范应用及辐射带动情况,限2000字以内)??
三、项目申请单位审查意见与承诺意见?
四、科技主管部门(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中共霞浦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霞委改办〔2020〕2号)和《关于印发<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霞发科〔2020〕17号)等有关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和2024年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县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霞浦县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经济合作组织)资格,成立1年以上,具备良好基础设施的经营实体,财务制度健全。
2、基地主要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重视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和应用,技术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具有先进性,对周边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或具有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广的试验示范作用。在当地具有带动农户提升经济效益和推进脱贫致富的领头作用。
3、基地集中连片并达到以下规模:
①种植业:粮油类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蔬菜、瓜果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茶园面积100亩以上,或经济林1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等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中药材种植面积20亩以上,或食用菌*筒或3500平方米以上。
②养殖业:年产值*元以上,其他特种养殖规模适度。
③农副产品加工业:年产值*元以上或厂房面积500㎡以上,对促进当地种植、养殖业发展效益明显。
4、具有明确的科技发展规划,建立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基地,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拥有专利权、品种权等方面科技成果的申报单位(企业)优先认定。
5、申报单位在土地、环保、安全生产方面无违规等问题;基地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科技素质和管理经验,无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
6、基地有技术实力较强的科研单位、 (略) 校作技术支撑,具有科技特派员(或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人员)2人(含2人)以上,能满足基地建设对科技人员需求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材料
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2、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包括:①基本情况:发展过程、基地规模、硬件设施、科研团队、特色专长;②建设规划:目标定位、主营产业、创新领域、发展方向、组织保障;③现有成效及计划:科技创新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未来科技示范工作计划。)
3、附件材料(复印件请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①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财务人员身份证和任职资格证书。
②示范基地的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③范基地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文件。
④示范基地设施、设备、用地、用房等的权属证明材料。
⑤示范基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产品质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现有科研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身份证号码)。
⑦申报单位、法人、基地负责人的征信证明;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人员。
⑧与科研单位、 (略) 校、职业教育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合作协议。
⑨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任务)情况(提供立项批准文件或验收报告、有关成果证书)。
⑩当前计划实施的科研课题、科技项目情况列表。
备注:⑧⑨⑩为加分项,若有请提供,不是必备材料。
(三)申报程序
1、推荐申报。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填写《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上《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文本,以及附件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审查盖章。
2、资格审查。县 (略) 对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入围建议名单。
3、择优认定。县 (略) 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示范基地认定名单(项目立项总量为15项),并进行公示,印发认定文件,予以命名授牌。经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元,实行单列管理。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以上书面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竖装、胶装,双面打印,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形应不小于小四号字,字体用仿宋-GB2312,正文中的大小标题用宋体加黑,装订成册的书面申报材料应统一编好页码,并做好申报材料目录。于2024年11月29日前统一向霞浦县 (略) 推荐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6.com。
二、2024年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申报
(一)项目申报对象和要求
①县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的法人单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支持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的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项目。
②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项目立项数量及补助资金标准
项目立项总量为3项,采用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为*元。
(三)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
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纸质各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于2024年11月29日前统一向霞浦县 (略) 推荐申报,*@*26.com邮箱,纸质材料送 (略) 5楼508室科技成果与农社发展股。
(四)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提交后由县 (略) 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实;
2. 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补助资金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霞浦县 (略) (科技成果与农社发展股)
联 系 人:潘孝辉
联系电话:*(办公室)
地 址:霞浦县松城街道道弄头5号( (略) 508室)
附件: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2、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霞浦县 (略) (代章)?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全称(盖章)
申报单位地址:
申报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申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霞浦县 (略)
基地建设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国有 □集体 □私营 □个体 □联营 □股份 □外资 □港澳台投资 □其他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 |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基地负责人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 |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人员 | 姓名 | 专业技术职称或学历 | 专业领域 | 电话 | |||||||||||||||
科技特派员 | 姓名 | 派出单位 | 专业领域 | 电话 | |||||||||||||||
基地建设目标 | o综合性基地 o永久性基地 o开发性基地 | ||||||||||||||||||
基地产业领域 | o1.种植业 o2.设施农业 o3.林果蔬 o4.养殖业 o5.加工业 o6.其他 | ||||||||||||||||||
基地主导产业 | 主要产品 | ||||||||||||||||||
基地职工人数(人) | 技术员人数 (人) | 带动农户(户) | |||||||||||||||||
基地总资产(万元) | 基地面积(亩) | ||||||||||||||||||
上一年度基地总产值(万元) | 固定资产 (万元) | ||||||||||||||||||
科技特派员 参与类型 | o1.合作开发 o2.技术引进 o3.技术服务 o4.技术咨询 o5.技术培训 o6.技术入股 o7.技术承包 o8.其他 | ||||||||||||||||||
申报单位意见: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客观有效,绝无虚报隐瞒,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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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申 请 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申请单位 :
科技特派员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申请日期 :
霞浦县 (略)
一、基本情况
项目 概况 | 名 称 | ||||||||||||||
行业 领域 | |||||||||||||||
起动时间 | 项目进展阶段 | ||||||||||||||
项目已投资 | 万元 | ||||||||||||||
项目 负责人 (科技特派员) | 姓 名 | 手机 | |||||||||||||
身份证 号码 | 学历 |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
职称 | 职务 | ||||||||||||||
电子信箱 | 现从事主要专业 | ||||||||||||||
项目 单位 | 单位名 称 | 性 质 | |||||||||||||
法人代码 | 法人代表 | ||||||||||||||
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研究开发内容摘要︵限一二〇字内︶ |
二、申报后补助项目的成效说明(内容包括:1.项目简介;2.项目主要内容与已投资情况;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适用范围;5.示范应用及辐射带动情况,限2000字以内)??
三、项目申请单位审查意见与承诺意见?
四、科技主管部门(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中共霞浦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霞委改办〔2020〕2号)和《关于印发<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霞发科〔2020〕17号)等有关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和2024年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县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霞浦县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经济合作组织)资格,成立1年以上,具备良好基础设施的经营实体,财务制度健全。
2、基地主要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重视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和应用,技术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具有先进性,对周边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或具有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广的试验示范作用。在当地具有带动农户提升经济效益和推进脱贫致富的领头作用。
3、基地集中连片并达到以下规模:
①种植业:粮油类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蔬菜、瓜果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茶园面积100亩以上,或经济林1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等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中药材种植面积20亩以上,或食用菌*筒或3500平方米以上。
②养殖业:年产值*元以上,其他特种养殖规模适度。
③农副产品加工业:年产值*元以上或厂房面积500㎡以上,对促进当地种植、养殖业发展效益明显。
4、具有明确的科技发展规划,建立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基地,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拥有专利权、品种权等方面科技成果的申报单位(企业)优先认定。
5、申报单位在土地、环保、安全生产方面无违规等问题;基地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科技素质和管理经验,无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
6、基地有技术实力较强的科研单位、 (略) 校作技术支撑,具有科技特派员(或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人员)2人(含2人)以上,能满足基地建设对科技人员需求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材料
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2、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包括:①基本情况:发展过程、基地规模、硬件设施、科研团队、特色专长;②建设规划:目标定位、主营产业、创新领域、发展方向、组织保障;③现有成效及计划:科技创新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未来科技示范工作计划。)
3、附件材料(复印件请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①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财务人员身份证和任职资格证书。
②示范基地的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③范基地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文件。
④示范基地设施、设备、用地、用房等的权属证明材料。
⑤示范基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产品质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现有科研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身份证号码)。
⑦申报单位、法人、基地负责人的征信证明;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人员。
⑧与科研单位、 (略) 校、职业教育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合作协议。
⑨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任务)情况(提供立项批准文件或验收报告、有关成果证书)。
⑩当前计划实施的科研课题、科技项目情况列表。
备注:⑧⑨⑩为加分项,若有请提供,不是必备材料。
(三)申报程序
1、推荐申报。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填写《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上《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文本,以及附件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审查盖章。
2、资格审查。县 (略) 对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入围建议名单。
3、择优认定。县 (略) 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示范基地认定名单(项目立项总量为15项),并进行公示,印发认定文件,予以命名授牌。经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元,实行单列管理。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以上书面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竖装、胶装,双面打印,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形应不小于小四号字,字体用仿宋-GB2312,正文中的大小标题用宋体加黑,装订成册的书面申报材料应统一编好页码,并做好申报材料目录。于2024年11月29日前统一向霞浦县 (略) 推荐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6.com。
二、2024年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申报
(一)项目申报对象和要求
①县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的法人单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支持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的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项目。
②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项目立项数量及补助资金标准
项目立项总量为3项,采用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为*元。
(三)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
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纸质各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于2024年11月29日前统一向霞浦县 (略) 推荐申报,*@*26.com邮箱,纸质材料送 (略) 5楼508室科技成果与农社发展股。
(四)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提交后由县 (略) 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实;
2. 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补助资金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霞浦县 (略) (科技成果与农社发展股)
联 系 人:潘孝辉
联系电话:*(办公室)
地 址:霞浦县松城街道道弄头5号( (略) 508室)
附件: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2、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霞浦县 (略) (代章)?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全称(盖章)
申报单位地址:
申报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申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霞浦县 (略)
基地建设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国有 □集体 □私营 □个体 □联营 □股份 □外资 □港澳台投资 □其他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 |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基地负责人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 |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人员 | 姓名 | 专业技术职称或学历 | 专业领域 | 电话 | |||||||||||||||
科技特派员 | 姓名 | 派出单位 | 专业领域 | 电话 | |||||||||||||||
基地建设目标 | o综合性基地 o永久性基地 o开发性基地 | ||||||||||||||||||
基地产业领域 | o1.种植业 o2.设施农业 o3.林果蔬 o4.养殖业 o5.加工业 o6.其他 | ||||||||||||||||||
基地主导产业 | 主要产品 | ||||||||||||||||||
基地职工人数(人) | 技术员人数 (人) | 带动农户(户) | |||||||||||||||||
基地总资产(万元) | 基地面积(亩) | ||||||||||||||||||
上一年度基地总产值(万元) | 固定资产 (万元) | ||||||||||||||||||
科技特派员 参与类型 | o1.合作开发 o2.技术引进 o3.技术服务 o4.技术咨询 o5.技术培训 o6.技术入股 o7.技术承包 o8.其他 | ||||||||||||||||||
申报单位意见: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客观有效,绝无虚报隐瞒,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
现场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申 请 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申请单位 :
科技特派员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申请日期 :
霞浦县 (略)
一、基本情况
项目 概况 | 名 称 | ||||||||||||||
行业 领域 | |||||||||||||||
起动时间 | 项目进展阶段 | ||||||||||||||
项目已投资 | 万元 | ||||||||||||||
项目 负责人 (科技特派员) | 姓 名 | 手机 | |||||||||||||
身份证 号码 | 学历 |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
职称 | 职务 | ||||||||||||||
电子信箱 | 现从事主要专业 | ||||||||||||||
项目 单位 | 单位名 称 | 性 质 | |||||||||||||
法人代码 | 法人代表 | ||||||||||||||
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研究开发内容摘要︵限一二〇字内︶ |
二、申报后补助项目的成效说明(内容包括:1.项目简介;2.项目主要内容与已投资情况;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适用范围;5.示范应用及辐射带动情况,限2000字以内)??
三、项目申请单位审查意见与承诺意见?
四、科技主管部门(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中共霞浦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霞委改办〔2020〕2号)和《关于印发<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霞发科〔2020〕17号)等有关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和2024年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县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霞浦县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经济合作组织)资格,成立1年以上,具备良好基础设施的经营实体,财务制度健全。
2、基地主要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重视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和应用,技术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具有先进性,对周边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或具有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广的试验示范作用。在当地具有带动农户提升经济效益和推进脱贫致富的领头作用。
3、基地集中连片并达到以下规模:
①种植业:粮油类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蔬菜、瓜果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茶园面积100亩以上,或经济林1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等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中药材种植面积20亩以上,或食用菌*筒或3500平方米以上。
②养殖业:年产值*元以上,其他特种养殖规模适度。
③农副产品加工业:年产值*元以上或厂房面积500㎡以上,对促进当地种植、养殖业发展效益明显。
4、具有明确的科技发展规划,建立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基地,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服务等方面业绩突出。拥有专利权、品种权等方面科技成果的申报单位(企业)优先认定。
5、申报单位在土地、环保、安全生产方面无违规等问题;基地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科技素质和管理经验,无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
6、基地有技术实力较强的科研单位、 (略) 校作技术支撑,具有科技特派员(或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人员)2人(含2人)以上,能满足基地建设对科技人员需求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材料
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2、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包括:①基本情况:发展过程、基地规模、硬件设施、科研团队、特色专长;②建设规划:目标定位、主营产业、创新领域、发展方向、组织保障;③现有成效及计划:科技创新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未来科技示范工作计划。)
3、附件材料(复印件请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①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财务人员身份证和任职资格证书。
②示范基地的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③范基地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文件。
④示范基地设施、设备、用地、用房等的权属证明材料。
⑤示范基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产品质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现有科研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身份证号码)。
⑦申报单位、法人、基地负责人的征信证明;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人员。
⑧与科研单位、 (略) 校、职业教育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合作协议。
⑨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任务)情况(提供立项批准文件或验收报告、有关成果证书)。
⑩当前计划实施的科研课题、科技项目情况列表。
备注:⑧⑨⑩为加分项,若有请提供,不是必备材料。
(三)申报程序
1、推荐申报。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填写《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上《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文本,以及附件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审查盖章。
2、资格审查。县 (略) 对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入围建议名单。
3、择优认定。县 (略) 会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示范基地认定名单(项目立项总量为15项),并进行公示,印发认定文件,予以命名授牌。经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元,实行单列管理。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以上书面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竖装、胶装,双面打印,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形应不小于小四号字,字体用仿宋-GB2312,正文中的大小标题用宋体加黑,装订成册的书面申报材料应统一编好页码,并做好申报材料目录。于2024年11月29日前统一向霞浦县 (略) 推荐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6.com。
二、2024年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的申报
(一)项目申报对象和要求
①县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的法人单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支持围绕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开展的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项目。
②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项目立项数量及补助资金标准
项目立项总量为3项,采用以奖代补的补助方式,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为*元。
(三)项目申报材料及时间
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纸质各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于2024年11月29日前统一向霞浦县 (略) 推荐申报,*@*26.com邮箱,纸质材料送 (略) 5楼508室科技成果与农社发展股。
(四)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提交后由县 (略) 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实;
2. 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补助资金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霞浦县 (略) (科技成果与农社发展股)
联 系 人:潘孝辉
联系电话:*(办公室)
地 址:霞浦县松城街道道弄头5号( (略) 508室)
附件:1、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2、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申请书。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霞浦县 (略) (代章)?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全称(盖章)
申报单位地址:
申报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申报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霞浦县 (略)
基地建设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国有 □集体 □私营 □个体 □联营 □股份 □外资 □港澳台投资 □其他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 |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基地负责人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 |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人员 | 姓名 | 专业技术职称或学历 | 专业领域 | 电话 | |||||||||||||||
科技特派员 | 姓名 | 派出单位 | 专业领域 | 电话 | |||||||||||||||
基地建设目标 | o综合性基地 o永久性基地 o开发性基地 | ||||||||||||||||||
基地产业领域 | o1.种植业 o2.设施农业 o3.林果蔬 o4.养殖业 o5.加工业 o6.其他 | ||||||||||||||||||
基地主导产业 | 主要产品 | ||||||||||||||||||
基地职工人数(人) | 技术员人数 (人) | 带动农户(户) | |||||||||||||||||
基地总资产(万元) | 基地面积(亩) | ||||||||||||||||||
上一年度基地总产值(万元) | 固定资产 (万元) | ||||||||||||||||||
科技特派员 参与类型 | o1.合作开发 o2.技术引进 o3.技术服务 o4.技术咨询 o5.技术培训 o6.技术入股 o7.技术承包 o8.其他 | ||||||||||||||||||
申报单位意见: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真实客观有效,绝无虚报隐瞒,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
现场检查意见: 现场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2:
霞浦县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申 请 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申请单位 :
科技特派员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申请日期 :
霞浦县 (略)
一、基本情况
项目 概况 | 名 称 | ||||||||||||||
行业 领域 | |||||||||||||||
起动时间 | 项目进展阶段 | ||||||||||||||
项目已投资 | 万元 | ||||||||||||||
项目 负责人 (科技特派员) | 姓 名 | 手机 | |||||||||||||
身份证 号码 | 学历 |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
职称 | 职务 | ||||||||||||||
电子信箱 | 现从事主要专业 | ||||||||||||||
项目 单位 | 单位名 称 | 性 质 | |||||||||||||
法人代码 | 法人代表 | ||||||||||||||
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研究开发内容摘要︵限一二〇字内︶ |
二、申报后补助项目的成效说明(内容包括:1.项目简介;2.项目主要内容与已投资情况;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适用范围;5.示范应用及辐射带动情况,限2000字以内)??
三、项目申请单位审查意见与承诺意见?
四、科技主管部门(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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