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C车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CNC车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福建华威 (略) 因生产需要,现对公司精加工车间4台(套)CNC车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比选项目描述
1.比选单位(比选人):福建华威 (略)
2.项目内容:该项目为精加工车间CNC车床设备采购,由参选人提供设备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和质量保证。
3.需求数量:CNC车床总计4台(套)。
4.项目地址: (略) 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9号B7#一栋
5.定义和解释
5.1“比选人”系福建华威 (略) ,即“需方”。
5.2“响应人”系指向比选人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比选响应文件的法人。
5.3“响应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响应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并签署参选文件的人,如果响应人代表不是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4“中选人”系指经比选人综合评估,最终确定中选结果的响应人,即“供方”。
二、比选设备需求说明(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等)
详见附件:比选文件
三、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能力提供比选标的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具备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1)资质文件:产品质量认证证明材料、产品及服务保障优势方面的证明材料等。
(2)三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设计方案及相关商务合同等材料)。
(3)相应品牌设备的销售或经营证明。
(4)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参与比选的产品(主要设备)必须为同一个品牌,否则比选人将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响应。
四、响应人须知
1.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
2.参选响应有效期(响应时间)20个自然日。
3.比选保证金: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须将比选保证金汇至邀请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福建华威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南门支行
帐号:*2276
比选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响应人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4.响应截止及评选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18 日下午17:00点;评选时间2024年 9 月 20 日上午9:00点。
(评选地点:福建华威 (略) B7#综合楼2楼会议室)
5.本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选小组进行评估,综合得分高者为中选候选人,最终确定中选结果报上级主管单位福 (略) 审批。
6.本项目销售(供货)合同范本由比选人提供,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五、提交响应文件资料要求
1.本文件内容是响应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的主要依据。响应人应认真研究并按其中各项要求编制和报送响应文件。由于响应人对本比选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参选失败或中选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响应人自负。
2.比选开选前比选人可能增补的其他资料、答疑纪要或补遗记录。
3.本比选文件请响应人自行通过“千里马”网站(http://**_*.html)和
福 (略) 官网(http://**)下载领取与核对。
4.响应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比选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比选人将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并发送给所有获得比选文件的响应人。3日内未提出需澄清或答复的问题,视做响应人对比选文件全部内容给予了认可。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9号B7#一栋福建华威 (略) 。
6.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林女士 0591-*-102;*
特此公告。
福建华威 (略)
2024年8月27日
福建华威 (略) 因生产需要,现对公司精加工车间4台(套)CNC车床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比选项目描述
1.比选单位(比选人):福建华威 (略)
2.项目内容:该项目为精加工车间CNC车床设备采购,由参选人提供设备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和质量保证。
3.需求数量:CNC车床总计4台(套)。
4.项目地址: (略) 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9号B7#一栋
5.定义和解释
5.1“比选人”系福建华威 (略) ,即“需方”。
5.2“响应人”系指向比选人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比选响应文件的法人。
5.3“响应人代表”系指全权代表响应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并签署参选文件的人,如果响应人代表不是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4“中选人”系指经比选人综合评估,最终确定中选结果的响应人,即“供方”。
二、比选设备需求说明(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等)
详见附件:比选文件
三、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能力提供比选标的物及服务的供应商,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具备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1)资质文件:产品质量认证证明材料、产品及服务保障优势方面的证明材料等。
(2)三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设计方案及相关商务合同等材料)。
(3)相应品牌设备的销售或经营证明。
(4)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参与比选的产品(主要设备)必须为同一个品牌,否则比选人将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响应。
四、响应人须知
1.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
2.参选响应有效期(响应时间)20个自然日。
3.比选保证金: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须将比选保证金汇至邀请人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福建华威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福州南门支行
帐号:*2276
比选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响应人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4.响应截止及评选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18 日下午17:00点;评选时间2024年 9 月 20 日上午9:00点。
(评选地点:福建华威 (略) B7#综合楼2楼会议室)
5.本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选小组进行评估,综合得分高者为中选候选人,最终确定中选结果报上级主管单位福 (略) 审批。
6.本项目销售(供货)合同范本由比选人提供,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五、提交响应文件资料要求
1.本文件内容是响应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的主要依据。响应人应认真研究并按其中各项要求编制和报送响应文件。由于响应人对本比选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参选失败或中选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响应人自负。
2.比选开选前比选人可能增补的其他资料、答疑纪要或补遗记录。
3.本比选文件请响应人自行通过“千里马”网站(http://**_*.html)和
福 (略) 官网(http://**)下载领取与核对。
4.响应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比选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比选人将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并发送给所有获得比选文件的响应人。3日内未提出需澄清或答复的问题,视做响应人对比选文件全部内容给予了认可。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9号B7#一栋福建华威 (略) 。
6.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林女士 0591-*-102;*
特此公告。
福建华威 (略)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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