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类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企业投资类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略) (略) 对企业投资类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企业投资类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项目预算:#元;
1.4项目概况:为加强公司企业投资类项目的成本控制,确保建设项目如期开展,需对公司企业投资类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
1.5采购范围:根据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等管委会、集团招标控制价编制资料要求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1.6工期/周期:2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1.7公告发布媒体:
《 (略) (略) 官网》http://**。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拟任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同时须提供其在本企业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将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扫描【须包含: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④其他证明材料(业绩、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略) *@*ttp://**,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4 年10月18日上午10:00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的供应商数量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 (略) 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 (略)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 (略)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77 (略) 大厦
联 系 人:尹工
电 话:0731-#
责编:戴唯
来源: (略)
(略) (略) 对企业投资类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企业投资类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
1.3项目预算:#元;
1.4项目概况:为加强公司企业投资类项目的成本控制,确保建设项目如期开展,需对公司企业投资类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
1.5采购范围:根据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等管委会、集团招标控制价编制资料要求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1.6工期/周期:2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1.7公告发布媒体:
《 (略) (略) 官网》http://**。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拟任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同时须提供其在本企业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将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扫描【须包含: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④其他证明材料(业绩、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略) *@*ttp://**,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4 年10月18日上午10:00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的供应商数量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 (略) 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 (略)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 (略) (略)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177 (略) 大厦
联 系 人:尹工
电 话:0731-#
责编:戴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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