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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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公告

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08:50 文章来源:沈阳海关 【字体:大中小】

  一、项目名称: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MH-028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圆整。(¥(略).00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拟采购四台法检设备检定校准服务,具体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服务供应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对上述法检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检定校准报告。

  五、项目要求:

  1、服务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服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时限对附件中的四台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并在服务完成后10日内出具CNAS认证的检定校准报告。

  3、检定校准服务的完成时限详见《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4、校准服务完成后服务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出具校准报告,原则上为校准服务完成后10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5、服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本项目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送响应文件:

  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沈阳海关(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京东快递,如因快递原因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视为报名无效)。

  送达邮寄地址及收件人: (略) (略) (略) 16号 沈阳海关,张先生,(略)。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2、CNAS证书及证书附页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证书的检定校准能力范围应涵盖本公告附件中的仪器设备类别)供应商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必须与提供的CNAS证书所属检定机构一致,否则将视为虚假响应采购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并将追求其相关法律责任。

  3、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缴款凭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 (略) ”等机构查询记录)。

  5、报名供应商须将报价金额填至《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7、报名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八、报送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先生 (略)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略)

  附件: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xlsx

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08:50 文章来源:沈阳海关 【字体:大中小】

  一、项目名称: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MH-028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圆整。(¥(略).00元)

  四、项目内容: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拟采购四台法检设备检定校准服务,具体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服务供应商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对上述法检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检定校准报告。

  五、项目要求:

  1、服务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服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时限对附件中的四台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并在服务完成后10日内出具CNAS认证的检定校准报告。

  3、检定校准服务的完成时限详见《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4、校准服务完成后服务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出具校准报告,原则上为校准服务完成后10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5、服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本项目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送响应文件:

  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沈阳海关(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京东快递,如因快递原因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视为报名无效)。

  送达邮寄地址及收件人: (略) (略) (略) 16号 沈阳海关,张先生,(略)。

  七、报送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2、CNAS证书及证书附页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证书的检定校准能力范围应涵盖本公告附件中的仪器设备类别)供应商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必须与提供的CNAS证书所属检定机构一致,否则将视为虚假响应采购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并将追求其相关法律责任。

  3、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缴款凭据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有“信用中国”或“中国 (略) ”等机构查询记录)。

  5、报名供应商须将报价金额填至《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法检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以上材料每页都要加盖公章并全部密封于档案袋内,且档案袋需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并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7、报名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出现材料或内容缺失、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等问题,均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八、报送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先生 (略)

  采购流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先生 (略)

  附件:2024年沈阳海关所属辽中海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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