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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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略) (略) 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TZ-2024-01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2024-010
项目名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预算金额:130.(略)元
最高限价:130.(略)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0 130 其他服务 按照现行的 (略) 规范以及(略)方要求, (略) (略) 独 (略)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协助(略)方办理控规报批手续,并提供所需资料及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内提交成果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则给予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到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略) 独流镇兴业大街153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天泽 (略)
地址: (略) (略) 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
电 话:022-(略)

天津天泽 (略)

2024年10月15日



(略) (略) 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TZ-2024-01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2024-010
项目名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预算金额:130.(略)元
最高限价:130.(略)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0 130 其他服务 按照现行的 (略) 规范以及(略)方要求, (略) (略) 独 (略)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协助(略)方办理控规报批手续,并提供所需资料及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内提交成果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则给予2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略)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到 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略) (略) 独流镇兴业大街153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天泽 (略)
地址: (略) (略) 华夏科技园孵化器一排八号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
电 话:022-(略)

天津天泽 (略)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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