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村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采购公告
北村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村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 ||
品目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柳泉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1: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第三开标室( (略) ) | ||
预算金额 | ¥69.(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欢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柳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柳泉镇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万达广场公寓楼62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欢欢 |
项目概况 北村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JSZC-(略)-SKGL-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8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略)-SKGL-C2024-0004
项目名称:北村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元
采购需求:
配合采 (略) 微山湖东岸(北村段)所涉生态河道水质现状、水生态现状及汇水范围内主要环境问题情况,进行生活、农业与工业污染现场调查及评估,明确污染主要来源及水生态环境问题。通过现状基础数据,明确环境污染特征、生态环境问题与水环境目标要求,形成南四湖入湖流域(柳泉镇北村段)生态安 (略) 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取得相关批复并申请中央资金入库。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线上获取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8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0-28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第三开标室( (略) )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00)前。
2、2024年10月22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0月22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质疑接收人:徐德智
联系电话:(略)
地址: (略) (略) 万达广场三号楼(略)。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0873-4(略)e5-50da2ddf3b14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柳泉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柳泉镇政府
联系人:陈坤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万达广场公寓楼622
联系人:徐德智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德智
电话:(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村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 ||
品目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柳泉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11: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第三开标室( (略) ) | ||
预算金额 | ¥69.(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欢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柳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柳泉镇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万达广场公寓楼62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欢欢 |
项目概况 北村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JSZC-(略)-SKGL-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8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略)-SKGL-C2024-0004
项目名称:北村段生态缓冲带构建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元
采购需求:
配合采 (略) 微山湖东岸(北村段)所涉生态河道水质现状、水生态现状及汇水范围内主要环境问题情况,进行生活、农业与工业污染现场调查及评估,明确污染主要来源及水生态环境问题。通过现状基础数据,明确环境污染特征、生态环境问题与水环境目标要求,形成南四湖入湖流域(柳泉镇北村段)生态安 (略) 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取得相关批复并申请中央资金入库。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线上获取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8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4-10-28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第三开标室( (略) )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00)前。
2、2024年10月22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0月22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质疑接收人:徐德智
联系电话:(略)
地址: (略) (略) 万达广场三号楼(略)。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0873-4(略)e5-50da2ddf3b14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柳泉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略) 柳泉镇政府
联系人:陈坤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万达广场公寓楼622
联系人:徐德智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德智
电话:(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