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新区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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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高新区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蚌埠高新区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贯彻《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

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需要,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推我省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整体推进、适度超前。市场主导、创新机制。 (略) 、智能高效。强化互联互通,建设全省统一的充换电基础 (略) ,做好与“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三端的协同,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便利化程度和监管服务智能化水平。现委托 (略) (略) (以下简称高科城建)实施蚌 (略) 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经高科城建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方式确定供应商,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一)项目范围及规模

本项 (略) 蚌埠高新技术产 (略) ,项目涉及摩尔 (略) 、海顿 (略) 、布鲁斯一期、布鲁斯二期、伊顿 (略) 、津桥 (略) 、卢浮公馆、柏仕公馆共计 (略) 安装汽车充电桩800个。其中:60kW小直流快充充电桩800个。在蚌 (略) (略) 社区、 (略) 、文 (略) 、 (略) 社区、 (略) 、山南 (略) 共计 (略) 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703个。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运营、日常维护。

2、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供应商与高科城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二)实施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三)投资回报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主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地 (略) 管委会、注册资本金*元及以上的国有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供应商无不良信誉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成交资格)。

(六)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参与本次招商。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

四、评审方式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 (略) (略) 将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五、报名资料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3日,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17号

(二)资料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已缴纳招商保证金的竞标人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六、投资申请文件提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7时30分。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17号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招商人不接电话、口头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七、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供应商,在2个工作日内与 (略) (略) 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供应商中选后不与 (略) (略) 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 (略) (略) 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其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八、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和召开答疑会。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

联系人:邱玲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9月18日

蚌埠高新区新能源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贯彻《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

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需要,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推我省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整体推进、适度超前。市场主导、创新机制。 (略) 、智能高效。强化互联互通,建设全省统一的充换电基础 (略) ,做好与“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三端的协同,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便利化程度和监管服务智能化水平。现委托 (略) (略) (以下简称高科城建)实施蚌 (略) 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经高科城建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方式确定供应商,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一)项目范围及规模

本项 (略) 蚌埠高新技术产 (略) ,项目涉及摩尔 (略) 、海顿 (略) 、布鲁斯一期、布鲁斯二期、伊顿 (略) 、津桥 (略) 、卢浮公馆、柏仕公馆共计 (略) 安装汽车充电桩800个。其中:60kW小直流快充充电桩800个。在蚌 (略) (略) 社区、 (略) 、文 (略) 、 (略) 社区、 (略) 、山南 (略) 共计 (略) 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703个。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运营、日常维护。

2、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供应商与高科城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二)实施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三)投资回报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主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地 (略) 管委会、注册资本金*元及以上的国有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供应商无不良信誉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 (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成交资格)。

(六)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参与本次招商。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

四、评审方式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 (略) (略) 将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五、报名资料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3日,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17号

(二)资料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已缴纳招商保证金的竞标人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六、投资申请文件提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7时30分。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17号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招商人不接电话、口头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七、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供应商,在2个工作日内与 (略) (略) 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供应商中选后不与 (略) (略) 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 (略) (略) 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其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八、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和召开答疑会。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7号

联系人:邱玲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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