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富锦2025年度水稻秸秆燃料采购集合竞价项目
中闽富锦2025年度水稻秸秆燃料采购集合竞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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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富锦) (略)
水稻燃料采购集合竞价文件
为加强中闽(富锦) (略) 燃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燃料采购依法、依规、阳光、公正、有序进行,我公司通过集合竞价采购的方式,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本次集合采购由中闽(富锦) (略) 燃料采购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集合竞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基本情况
中闽(富锦) (略) (略) 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 (略) 二龙山镇长发村东北侧约900m,东北侧紧邻306省道,东南侧为林地,南侧为农田,西南侧约10 (略) 为长发 (略) ,厂址距二龙山镇约5km。本期建设1×30MW抽凝汽轮机组机组+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的相应生产生活设备设施。
2.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为水稻秸秆不高于#吨。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燃料用量需求,有计划(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的将中标的生物质燃料装运至中闽(富锦) (略) (略) 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厂内或厂外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将燃料运至指定场地。
二、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如下:
水稻秸秆质检标准及扣率
1 燃料收购质量标准:
1.1水稻秸秆拒收标准
水稻秸秆拒收标准
品种
等级
水分
灰分
对应单包(包长1.4m,直径1.2m)重量Z(公斤)
对应单包(包长1.25m,直径1.2m)重量Z(公斤)
水稻秸秆
不合格品
>45%
>40%
Z>400
Z>357
注:1、包长1.4m、直径1.2m的水稻秸秆草包,平均单包400公斤以上拒收;包长1.25m,直径1.2m的水稻秸秆草包,平均单包357公斤以上拒收;其余尺寸按照体积比例测算。
2、燃料进厂卸车前初检多包水分超过45%拒收(返车),目测霉变率占比包数超过5%拒收(返车),打包未采用 (略) 绳(返车),打包圈数少于3圈拒收(返车);
3、所有草包应是当季新草,严禁掺杂陈年旧草,燃料进场质检如发现陈草比例超过当车包数5%拒收(返车),同一供应商发现超过3车陈草比例超过当车包数5%者,终止合同并拉入黑名单,永不合作。
2 秸秆结算包重
2.1 水稻秸秆草包(包长1.4m,直径1.2m)未达拒收标准的且平均单包重量≤335(公斤/包)的车辆按285(公斤/包)结算,未达拒收标准的且平均单包重量>335(公斤/包)的车辆按275(公斤/包)结算,小于285(公斤/包)的草包据实重结算。水稻秸秆草包(包长1.25m,直径1.2m)未达拒收标准且平均单包重量≤300(公斤/包)的车辆按255(公斤/包)结算,未达拒收标准的且平均单包重量>300(公斤/包)的车辆按228(公斤/包)结算,小于255(公斤/包)的草包据实重结算。
三、投标单位资质: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略) 章,原件备查)。
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四、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至现场勘察。
五、中标人确定:
1.采购数量及中标价由招标 (略) 管理要求研究确定。
六、付款方式:
1.根据实际数量,按合同签订付款比例,结合验收结果分批进行结算供应商需开具正规发票。
2.货款以2000吨为每次付款节点,采购期剩余供货量不足2000吨的按实际过磅数量及质检结果确认单付款。
3.自合同协议签订后至#方申请支付首笔燃料款之前,#方须向#方支付合同总价5%履约保证金(或由#方从首次付款中扣减)。
七、供货方式: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根据采购单位的用量及时间要求,定期分批供货。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质证明:第三部分“投标单位资质”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价单:报价为燃料到场价(燃料运至#方电厂或其他指定地点)。包括燃料到场前的运输、离田装卸及税金(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如中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招标人可提供适当贴补。
如中标人提供临时料场存储服务,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招标人可提供相应服务费用。
注:提供的全部资质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九、投标文件签署和递交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另附单独的报价单一份以便存挡),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封装,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开标前请勿拆封”字样。
2.报价单、所有说明及承诺材料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请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递交至:中闽(富锦) (略) 会议室。地址:黑 (略) 锦绣#号23号楼三层
4.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00分(北京时间)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9: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0月18日09:00分(北京时间)在中闽(富锦) (略) 会议室开标。
十一、无效报价:
下列情况属于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 (略) 理。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询价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十二、其他说明
1.报价单位必须向询价单位提供真实的资料,若报价单位所提供资料不真实,一经查证,即取消参与资格。报价单位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2.采办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3.本采办文件的解释权在中闽(富锦) (略) 燃料采购领导小组。
咨询联系人:肖庆国 电话:#
中闽(富锦) (略)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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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富锦) (略)
水稻燃料采购集合竞价文件
为加强中闽(富锦) (略) 燃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燃料采购依法、依规、阳光、公正、有序进行,我公司通过集合竞价采购的方式,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本次集合采购由中闽(富锦) (略) 燃料采购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请各参与单位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集合竞价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基本情况
中闽(富锦) (略) (略) 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 (略) 二龙山镇长发村东北侧约900m,东北侧紧邻306省道,东南侧为林地,南侧为农田,西南侧约10 (略) 为长发 (略) ,厂址距二龙山镇约5km。本期建设1×30MW抽凝汽轮机组机组+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的相应生产生活设备设施。
2.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为水稻秸秆不高于#吨。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燃料用量需求,有计划(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的将中标的生物质燃料装运至中闽(富锦) (略) (略) 1×30MW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厂内或厂外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将燃料运至指定场地。
二、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如下:
水稻秸秆质检标准及扣率
1 燃料收购质量标准:
1.1水稻秸秆拒收标准
水稻秸秆拒收标准
品种
等级
水分
灰分
对应单包(包长1.4m,直径1.2m)重量Z(公斤)
对应单包(包长1.25m,直径1.2m)重量Z(公斤)
水稻秸秆
不合格品
>45%
>40%
Z>400
Z>357
注:1、包长1.4m、直径1.2m的水稻秸秆草包,平均单包400公斤以上拒收;包长1.25m,直径1.2m的水稻秸秆草包,平均单包357公斤以上拒收;其余尺寸按照体积比例测算。
2、燃料进厂卸车前初检多包水分超过45%拒收(返车),目测霉变率占比包数超过5%拒收(返车),打包未采用 (略) 绳(返车),打包圈数少于3圈拒收(返车);
3、所有草包应是当季新草,严禁掺杂陈年旧草,燃料进场质检如发现陈草比例超过当车包数5%拒收(返车),同一供应商发现超过3车陈草比例超过当车包数5%者,终止合同并拉入黑名单,永不合作。
2 秸秆结算包重
2.1 水稻秸秆草包(包长1.4m,直径1.2m)未达拒收标准的且平均单包重量≤335(公斤/包)的车辆按285(公斤/包)结算,未达拒收标准的且平均单包重量>335(公斤/包)的车辆按275(公斤/包)结算,小于285(公斤/包)的草包据实重结算。水稻秸秆草包(包长1.25m,直径1.2m)未达拒收标准且平均单包重量≤300(公斤/包)的车辆按255(公斤/包)结算,未达拒收标准的且平均单包重量>300(公斤/包)的车辆按228(公斤/包)结算,小于255(公斤/包)的草包据实重结算。
三、投标单位资质: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略) 章,原件备查)。
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四、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至现场勘察。
五、中标人确定:
1.采购数量及中标价由招标 (略) 管理要求研究确定。
六、付款方式:
1.根据实际数量,按合同签订付款比例,结合验收结果分批进行结算供应商需开具正规发票。
2.货款以2000吨为每次付款节点,采购期剩余供货量不足2000吨的按实际过磅数量及质检结果确认单付款。
3.自合同协议签订后至#方申请支付首笔燃料款之前,#方须向#方支付合同总价5%履约保证金(或由#方从首次付款中扣减)。
七、供货方式: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根据采购单位的用量及时间要求,定期分批供货。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质证明:第三部分“投标单位资质”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价单:报价为燃料到场价(燃料运至#方电厂或其他指定地点)。包括燃料到场前的运输、离田装卸及税金(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如中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招标人可提供适当贴补。
如中标人提供临时料场存储服务,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招标人可提供相应服务费用。
注:提供的全部资质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九、投标文件签署和递交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另附单独的报价单一份以便存挡),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封装,外包装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开标前请勿拆封”字样。
2.报价单、所有说明及承诺材料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A4纸打印,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3.请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递交至:中闽(富锦) (略) 会议室。地址:黑 (略) 锦绣#号23号楼三层
4.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00分(北京时间)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9: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0月18日09:00分(北京时间)在中闽(富锦) (略) 会议室开标。
十一、无效报价:
下列情况属于未能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 (略) 理。
1.报价文件没有报价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报价文件附有询价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被查证为虚假或伪造的。
十二、其他说明
1.报价单位必须向询价单位提供真实的资料,若报价单位所提供资料不真实,一经查证,即取消参与资格。报价单位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2.采办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3.本采办文件的解释权在中闽(富锦) (略) 燃料采购领导小组。
咨询联系人:肖庆国 电话:#
中闽(富锦) (略)
2024年10月15日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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